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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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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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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中钢天源尚需就本次重组配套募资涉及的新增股本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事项。

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股份变动

本次新增股份前,公司的总股本为235,307,670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为256,522,820股。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根据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股登记情况,截至2017年7月1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按截至2017年9月19日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进行计算):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中钢天源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和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中天运出具的《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中天运[2016]普字第90988号),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主要 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对发行人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注:每股收益=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最新总股本。

第五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钢天源具备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中钢天源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二、法律顾问

三、审计机构

四、资产评估机构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交易取得证监会核准至本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二)《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三)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中银证券出具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五)君致律师出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交易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证券投资部

电话:0555-5200209

传真:0555-5200222

投资者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公告书全文。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