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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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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91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63),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计划自增持函发出之日(2017年6月19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拟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20元/股。

由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7年7月21日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调整为不高于19.88元/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价格调整的公告》(临2017-074)。

公司接到同方股份的通知,同方股份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830,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至公告日,同方股份累计增持11,906,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总增持金额为15,074.30万元,超过承诺增持金额下限30,000万元人民币的5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同方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增持计划实施前,同方股份持有公司102,512,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完成后,不会改变对公司目前的控制情况。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拟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20元/股,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后价格调整为不高于19.88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函发出之日(2017年6月19日)起12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同方股份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7年6月22日,同方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1,486,2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2,047.59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发布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17-064);

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9日期间,同方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6,589,87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8,134.99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发布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17-073);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同方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3,830,3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4,891.7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同方股份已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11,906,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总增持金额为15,074.30万元,超过承诺增持金额下限30,000万元人民币的50%;本次增持后,同方股份持有公司股票114,418,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6%。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同方股份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