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能源”)诉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卫公司”或“大卫房开”)、浙江省仙居新区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已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审理阶段。
2017年7月4日,经本公司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站公告,已发布《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浙1024破申2号,受理了申请人浙江省仙居县地方税务局对浙江大卫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以下简称“另案”)。2017年7月31日,经本公司查询仙居县人民法院的网站公告,已发布(2017)浙1024民破1号《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法院指定了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披露的《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7-051)。浙江大卫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8时30分召开,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另案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议程主要包括:通报案情;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注意事项及管理人职责》;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务状况调查情况及下阶段的工作重点及计划》;核查债权;设立债权人委员会;说明《债权人会议主席职责及产生条件》;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通报《管理人报酬方案》。
债权人会议表决《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关于债权人会议授予债权人委员会部分职权的表决事项》、《关于以邮寄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表决事项》;《关于大卫房开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继续营业相关事宜的表决事项》、《关于车库销售价格调整表决事项》。
(二)债权核查情况(截止2017年9月28日)
1、予以确认债权情况
经核查,管理人认定全部或部分债权成立的共411份,确认总额为人民币663,780,414.56元。
2、不予确认债权情况
经核查,管理人对申报的13份,总额为人民币4,927,460.32元的债权不予确认。
3、待审核债权情况
管理人对普天能源及其他债权人申报的68份,尚待审核。普天能源申报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57,810,921.00元。
4、经管理人调查,大卫房开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705,107.52元。
(三)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规定,管理人将表决结果汇报如下:
1、《关于债权人会议授予债权人委员会部分职权的表决事项》
同意债权人会议授予债权人委员会部分职权的表决事项的人数比为87.50%,金额比为58.82%。
2、《关于以邮寄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表决事项》
同意以邮寄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表决事项的人数比为87.13%,金额比为97.19%。
3、《关于大卫房开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继续营业相关事宜的表决事项》
同意大卫房开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继续营业相关事宜的表决事项的人数比为86.03%,金额比为97.17%。
4、《关于车库销售价格调整表决事项》
同意车库销售价格调整的表决事项人数比为58.46%,金额比为94.89%。
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上述四项决议表决通过。
5、《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按照债权人委员会选任办法,按所得票数最多的6人当选。经统计,下列6人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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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积极关注和了解另案相关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ST上普 *ST沪普B 公告编号:临201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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