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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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8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西173号鲁抗经营大楼12楼1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劳力先生、郑世伟先生,独立董事王玉强先生、梁仕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田立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上述议案2对公司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魏晓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