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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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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4版)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注1: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母公司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公司向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股权后拥有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5%股权,由此该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2: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公司向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股权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股权收购款、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关于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5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转让成交的确认》(苏产交[2015]54号)确认公司收购了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股权,故以2015年12月31日作为合并日。

注3:2015年7月16日,公司转让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交接确认书、公司已收到50%以上股权转让款,故以2015年6月30日为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注4: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公司转让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故以2015年12月31日为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注5:2015年5月公司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完成向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出资,持股比例达到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15年度合并范围。

注6:2015年6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成立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故将该公司纳入2015年度合并范围。子公司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虽仅持有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4%股权,但在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能够控制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7:2015年9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成立苏州春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60%,故将该公司纳入2015年度合并范围。

注8:2016年1月公司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完成收购苏州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持股比例达到100%,故将该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范围。

注9:2016年1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设成立苏州高新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90%,故将该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范围。

注10:2016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苏州大阳山汉诺威马场有限公司50%股权,持股比例达到100%,故将该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范围。2017年1月公司对子公司苏州大阳山汉诺威马场有限公司进行注销,故将该公司调出 2017年度合并范围。

注11:2016年5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成立苏州城西排水检测有限公司,故将该公司纳入 2016 年度合并范围。

注12:2016年11月公司新设成立苏州贡山生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该公司纳入 2016年度合并范围。

注13:2016年9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徐州苏科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该公司纳入2016年度合并范围。

注14:2016年3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共同设立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2017年5月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控制权,故将该公司纳入2017年度合并范围。

注15: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设成立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17年度合并范围。

注16: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设成立苏州馨阳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65%,故将该公司纳入2017年度合并范围。

注17:由于公司收购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73.53%股权,2017年5月31日将东菱振动纳入合并范围,所以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苏州东菱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世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爱盟科技有限公司、东菱环测(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长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东菱试验装备有限公司、苏州东菱智能减振降噪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东菱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美国振动疲劳实验室有限公司、东菱科技美国有限公司、西安东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一并纳入合并范围。

(四)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外,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合并报表口径进行计算。2017年1-6月数据未进行年化处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存货余额)/期末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收益指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五)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母公司报表口径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总资产分别为1,381,513.59万元、1,251,978.66万元和1,303,393.99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总资产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是母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内部往来款,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其他应收款分别946,613.24万元、800,033.06万元和719,236.18万元,占母公司报表口径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52%、63.90%和55.18%。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负债总额分别为987,865.21万元、828,489.06万元和868,161.93万元。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以及应付债券是母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70,600.00万元、243,000.00万元和208,000.00万元,占母公司报表口径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39%、29.33%和23.96%。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17,825.19万元、133,314.70万元和138,452.31万元,占母公司报表口径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17%、16.09%和15.95%。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58,642.66万元、258,467.58万元和327,077.11万元,占母公司报表口径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06%、31.20%和37.67%。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二季度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50、1.80和1.71,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50、1.80和1.71。由于母公司口径不存在存货,所以2015年、2016年度和2017年二季度末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是一致的,速动比率高于1,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上述偿债指标均呈现向好发展的态势,公司短期偿债压力下降,整体偿债能力提升。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二季度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51%、66.17%和66.61%,整体基本呈现下降趋势,维持在正常水平。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及流出主要来源于收到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是投资时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及流出主要是由取得借款及偿还债务发生的现金流动所引起。

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分别为27,448.77万元、-26,554.77万元和38,643.67万元。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母公司简要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净利润分别为-4,863.27万元、20,908.30万元和-1,230.42 万元。公司2017年上半年由于受到限房限贷等政策,受整体房地产不景气的影响盈利能力较之前出现一定幅度下滑。

2、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1)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苏州高新始终积极响应国家宏观政策并顺应市场环境变化趋势,通过逐步完善自身业务定位,不断发展壮大。公司以区域开发与运营为立足点,业务涉及房地产业、环保业、非银行金融、先进制造业、旅游业等,逐步打造出多元化产业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

近年来,公司房地产业务以住宅项目开发与经营为主,适度异地扩张,主要项目分布在苏州、扬州、徐州、合肥等地;环保业主要涉足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业务;非银行金融主要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及进行银行、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等;先进制造业主要涉及振动台的研发销售及振动测试服务;旅游业包括主题乐园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等,旗下主要经营项目有苏州乐园、徐州乐园、白马涧生态园、大阳山景区等,重点建设项目为苏州乐园森林世界、徐州乐园欢乐世界项目等

受益于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公司的合理经营,苏州高新的盈利能力稳定并呈现出较好的增长态势。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苏州高新的净利润分别为23,446.75万元、40,260.91万元和36,260.72万元。

此外,苏州高新具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优势和融资优势,随着苏州高新区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型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公司依托区域背景优势,立足区域高新产业资源,着力发展布局高新产业,积极探索新兴产业。2017年5月,公司收购了东菱振动73.53%股权,涉足高端装备制造业,并以此为落实点,围绕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制造业规模和效益。同时,公司将节能环保作为战略培育产业,依托现有业务和资源,以打造区域环保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从而践行国企职责、服务区域经济、实现公司长久发展,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上述良好的业务基础、突出的竞争优势以及有效的成本控制能力,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保证了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2)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抓住宏观经济政策宽松以及注册制带来的红利,借助国家实施去库存化、去杠杆化、降低企业成本等五大任务的契机,紧扣“转型”工作主题,紧密围绕高新区“以要素驱动增长向创新驱动增长转变”的核心思路,瞄准高新区转型升级的契机,整合区域资源、对接外部资源,逐步推进向“高”“新” 产业的战略转型。深化改革,强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及管理机制,提升经济效益,加快资本与产业互动发展,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商”的定位,向“2核心+2支撑”产业结构转型,以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为核心,以非银金融与产业投资、特色地产为支撑性产业。

1、开拓布局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对接新区发展规划,提升公司科技含量,强化转型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公司分享区域及产业发展红利的重要方向。公司将依托区域资源,以高新技术企业东菱振动作为板块发展落实点,围绕其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制造业规模和效益,积极促进军民融合,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培育。

2、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业。节能环保业是公司逐步塑造高新科技品牌,强化转型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公司将依托污水处理业务的技术及管理优势,整合资源,继续推进水务产业链延伸,通过投资及管理输出扩大跨区域业务发展规模,以打造区域环保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向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固废危废、土壤修复、大气治理等产业延伸,发展环保产业。

3、支撑发展非银金融与产业投资。目前公司以融资租赁及股权投资业务为主,子公司福瑞融资租赁将结合区域背景,以智能制造产业金融服务联盟的形式,提供专业化且多元化的融资产品;公司将通过直投加基金,投向银行、证券、拟上市企业,以及与公司相协同的产业,实现产业联动。

4、房地产业向特色房地产转变。加速现有存量去化,通过合作开发模式进行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开发能力,扩大与品牌房企在其他领域如商业开发、物业管理的合作与共赢,提高“苏高新地产”品牌影响力;发挥房地产与其他产业的协同优势,继续探索产业地产、金融地产、养老地产等复合地产的参与方式。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所支持的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合法合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由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保持资金稳定性,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7-077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暂拟,以工商核名为准)。

●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目前标的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地产板块的转型升级,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亿元人民币设立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产业新城公司”)。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设立产业新城公司相关的各项事宜。

本次设立产业新城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暂拟,以工商核名为准);

2、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

3、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产业研究和咨询、产业规划服务;高科技产业投资;科研成果的研发、孵化及转化;信息技术研发;产业园项目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场地租赁;项目管理服务、物业、旅游资产和物流资产的管理服务;自有设备设施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地产集团出资5亿元人民币,持有产业新城公司100%股权。

6、人员安排:拟设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财务总监1人。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产业新城公司作为公司建设发展产业地产的合作平台,首期将重点打造华大生命健康小镇项目,有助于推进公司地产业务的转型。

2、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目前标的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公告编号:2017-07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6日

至2017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7年10月10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20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1516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

传 真:0512-6737906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