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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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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取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原因如下: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指数样本选取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共300只股票,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成份股为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使沪深市场整体走势的最具代表性的跨市场指数,所以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股票型基金中,债券资产部分的投资主要用于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所以本基金选择成份券流动性较好,且风险较低的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其他资产包括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及应收申购款。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可投资于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可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17年2月23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及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相关服务机构。

5、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17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7、增加了“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刊登以来的公告事项。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