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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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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进展的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7-03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9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中标了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鹏昇集团”或“发包人”)年产60万吨包装纸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近日,长沙公司与鹏昇集团签订了《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鹏昇集团年产60万吨/年包装纸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25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68%,工程工期15个月。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公司名称: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新桥镇包装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皮祖乔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文化纸、包装纸、生活用纸、纸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建材的销售。

公司与鹏昇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长沙公司与鹏昇集团没有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2、交易对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鹏昇集团成立于2011年,系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参股公司,公司实力雄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该工程主要包括一条年产25万吨瓦楞芯原纸生产线、一条年产35万吨牛皮箱板纸生产线以及90吨/小时燃煤锅炉两台及附属设施。长沙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工作。

发包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其中,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由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给长沙公司。工程进度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发包人按期支付。

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全部合同文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发包人取得工程开工的各种许可、执照或批准以及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到账。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长沙公司在制浆造纸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完全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对长沙公司提升总包能力、扩大行业影响力及在合同期内相应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存在受业主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工程地址条件出现极端情况影响建设工期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项合同的履行情况;

2、《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