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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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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语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10月1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0月1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10月1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0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要提示

1、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2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风语筑”,股票代码为60346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46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R87,文化艺术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6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7年10月9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9月27日(T-4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16.5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6.56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9,6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60.6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5,055.37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5,055.37万元。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2017年10月1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9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9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4,000股。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2017年10月1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0月12日(T+2日)公告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10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7年10月11日(T+1日)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五)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7年9月25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 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600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16.56元/股认购。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10月10日(T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10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9,6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60.6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5,055.37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5,055.37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同日刊登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五)回拨机制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100倍以上但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17年10月11日(T+1日)刊登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在2017年9月27日(T-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3,0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31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18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7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主承销商资格审核,为无效报价。其余参与了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均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本次询价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中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868家,配售对象为5,264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报价区间为9.34元/股-16,356.00元/股,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申购总量为4,186,15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938.03倍。

报价的中位数为16.56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9.68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6.56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16.56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16.56元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剔除的配售对象累计申购总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拟申购总量的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文化艺术业”(分类代码:R87),截止2017年9月2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7.2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7年9月28日

本次发行价格16.56元/股对应的2016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市盈率。

4、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6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

(2)有效报价投资者

申报价格等于发行价格16.56元/股,且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86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249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174,15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

1、有资格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5,249家,其对应的申购总量为4,174,15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7年9月26日(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2、网下申购流程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申购时间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T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的规定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以下简称“有效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申购数量的情形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0月10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9月25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10月12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5)公布配售结果

2017年10月12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6)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7年10月1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认购款项的计算: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466,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466”,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10月16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7)网下发行见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网上发行

1、申购时间

2017年10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5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3、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风语申购”:申购代码为“732466”。

4、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2017年10月1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9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5、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10月10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1,440万股风语筑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6、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其2017年9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7年10月10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4,000股。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9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10月10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8、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9、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10月10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10月11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7年10月11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10月11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7年10月12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0月12日(T+2日)公告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1、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10月13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12、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10月16日(T+4日)刊登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0月16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晖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191、193 号

电话:021-56206468

联系人:宋华国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6360803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交易员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元)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曾祯平 曾祯平 16356 800 高价剔除
2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3戴文 戴文 16.56 800 有效报价
4林翔 林翔 16.56 800 有效报价
5刘玮 刘玮 16.56 800 有效报价
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市值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8周霞 周霞 16.56 800 有效报价
9李洪义 李洪义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宋盛 宋盛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黄柏强 黄柏强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13姚国锋 姚国锋 16.56 800 有效报价
14舒仁村 舒仁村 16.56 800 有效报价
15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16马兆辉 马兆辉 16.56 800 有效报价
17丁志英 丁志英 16.56 800 有效报价
18李兴田 李兴田 16.56 800 有效报价
19周仁瑀 周仁瑀 16.56 800 有效报价
20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21陈栗 陈栗 16.56 800 有效报价
22叶林富 叶林富 16.56 800 有效报价
23黄仕康 黄仕康 16.56 800 有效报价
24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25阙丽霞 阙丽霞 16.56 800 有效报价
26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27毛瓯越 毛瓯越 16.56 800 有效报价
28朱雅娟 朱雅娟 16.56 800 有效报价
29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30孔洪飚 孔洪飚 16.56 800 有效报价
31陈群 陈群 16.56 800 有效报价
32姚晓云 姚晓云 16.56 800 有效报价
33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34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价值精英1号基金16.56 800 有效报价
35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2基金 16.56 800 有效报价
36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余粮100基金16.56 800 有效报价
37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深蓝100基金16.56 800 有效报价
38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1基金 16.56 800 有效报价
39王德志 王德志 16.56 800 有效报价
40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1号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41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42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43李雨川 李雨川 16.56 800 有效报价
44张晓亮 张晓亮 16.56 800 有效报价
45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46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47毛伟松 毛伟松 16.56 800 有效报价
48李敏 李敏 16.56 800 有效报价
49邵伟军 邵伟军 16.56 800 有效报价
50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51蔡志双 蔡志双 16.56 800 有效报价
52黄济强 黄济强 16.56 800 有效报价
53吴明珍 吴明珍 16.56 800 有效报价
54叶冠军 叶冠军 16.56 800 有效报价
55陈惠芬 陈惠芬 16.56 800 有效报价
56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智立方(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57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58刘少鸾 刘少鸾 16.56 800 有效报价
59徐东左 徐东左 16.56 800 有效报价
60黄楚武 黄楚武 16.56 800 有效报价
61戚涛 戚涛 16.56 800 有效报价
62周林根 周林根 16.56 800 有效报价
63张学阳 张学阳 16.56 800 有效报价
64林益霖 林益霖 16.56 800 有效报价
65于建祥 于建祥 16.56 800 有效报价
66黄米国 黄米国 16.56 800 有效报价
67福州国电电力设备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州国电电力设备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68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69邵海波 邵海波 16.56 800 有效报价
70耿雯晴 耿雯晴 16.56 800 有效报价
71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72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73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74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1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75彭将霞 彭将霞 16.56 800 有效报价
76张二干 张二干 16.56 800 有效报价
77胡景 胡景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78国都证券 国都工体董方军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6.56 800 有效报价
79国都证券 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56 800 有效报价
80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81徐晓 徐晓 16.56 800 有效报价
82刘巧玲 刘巧玲 16.56 800 有效报价
83郑天云 郑天云 16.56 800 有效报价
8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85孟庆亮 孟庆亮 16.56 800 有效报价
86吴运花 吴运花 16.56 800 有效报价
87李竞开 李竞开 16.56 800 有效报价
88肖勇军 肖勇军 16.56 800 有效报价
89姚寅之 姚寅之 16.56 800 有效报价
90沈佳敏 沈佳敏 16.56 800 有效报价
91张达 张达 16.56 800 有效报价
92王晓东 王晓东 16.56 800 有效报价
93叶明 叶明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6.56 800 有效报价
94曹玲 曹玲 16.56 800 有效报价
95王长喜 王长喜 16.56 800 有效报价
96王晓绩 王晓绩 16.56 800 有效报价
97赵祥 赵祥 16.56 800 有效报价
98梁勇 梁勇 16.56 800 有效报价
99童磊 童磊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0周晓宇 周晓宇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2任茜 任茜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3孙学成 孙学成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4陈红献 陈红献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5周和平 周和平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6初照圣 初照圣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7吴利妲 吴利妲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8郭晓萍 郭晓萍 16.56 800 有效报价
109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0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1姚惠君 姚惠君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2刘国珍 刘国珍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3邓轩 邓轩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4梁国辉 梁国辉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5张剑雄 张剑雄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6何远辉 何远辉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7吕惠英 吕惠英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8李雅非 李雅非 16.56 800 有效报价
119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0张风鹏 张风鹏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1赵向军 赵向军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2欧阳瑞 欧阳瑞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3太原市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4沈亚平 沈亚平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5林汉 林汉 16.56 800 有效报价
126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6.56 800 有效报价

(下转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