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控制权情况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你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天)的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将海融天1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信远创)。公告显示,转让完成后,海融天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但上市公司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我部关注到,你公司近期对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进行了改组,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九位成员已更换五位,监事会三位成员已更换两位,公司高管中总裁、财务负责人也相继变更。此外,第一大股东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007万股,截至目前总持股比例达25.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补充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近期产生较大人员变动的原因,以及各新任董事、监事、高管由哪一方股东推荐或委派。并请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请结合董监高人员变动和第一大股东增持情况,核实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等信息披露义务。请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7 年10月1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将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