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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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7-01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600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25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华沙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华沙分行”)贷款1,800万美元,期限为11.5个月,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1,840万美元。

考虑到综合资金成本因素,新加坡公司于2017年10月2日通过“内保外贷”进行转贷,即由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为新加坡公司贷款提供1,600万美元担保,新加坡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1,550万美元,期限为11个月。上述贷款加上新加坡公司自有资金已提前全额归还新加坡公司向工商银行华沙分行的1,800万美元贷款及利息,本公司为其向工商银行华沙分行贷款提供的担保职责也相应提前履行完毕。

近日,本公司收到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确认的《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7(BG)00011】,本公司为新加坡公司向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1,55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1,6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5日。

(二)新加坡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继续为新加坡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上述议案也经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3,125万美元,未超过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规定的担保总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6 SHENTON WAY #24-08 OUE DOWNTOWN SINGAPORE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国际航线船舶货物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仓储、托运及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提供船舶设备、材物料供应;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549.75万美元,负债总额3,431.50万美元,资产负债率96.67%;银行贷款总额3,30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431.50万美元;净资产118.25万美元;营业收入2,057.49万美元;净利润21.40万美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677.12万美元,负债总额3,465.29万美元,资产负债率94.24%;银行贷款总额3,30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465.29万美元;净资产211.83万美元;营业收入2,960.00万美元;净利润92.64万美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向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申请融资担保业务的要求,本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与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了《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7(BG)00011】。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5日

(三)担保金额:1,600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也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为此,如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3,1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0,740.31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约合人民币20,740.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64%。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7(BG)00011】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