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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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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7年9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明善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16名增加为17人,监事人数拟由6人减少为5人,副总裁人数拟由5至9名调整为4至9名,另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普通货运”一项,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1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 提名尹明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提名牟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提名陈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 提名王延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 提名陈巧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 提名尹喜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 提名尹索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 提名陈雪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 提名马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 提名谭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 提名汤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 提名徐世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提名陈煦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提名谢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 提名刘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 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 提名岳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候选人尹明善、牟刚、陈卫、王延辉、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马可、谭冲、汤晓东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146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第10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世伟、陈煦江、谢非、刘颖、李明和岳川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146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第10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上述1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6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就前述相关议案,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力帆研究院大楼 11 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尹明善,男,1938年1月出生,曾任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银行董事、重庆市第一届和第二届政协委员、常委、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二届工商业联合会会长、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副主席、中国摩托车商会第一届会长、中国摩托车商会第二届名誉会长。现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摩宝网络科技公司董事长。

牟刚,男,1970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重庆瑞力士机械有限公司外贸部副经理,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卫,男,1956年10月出生。陈卫先生毕业于美国伍斯特理工学院,获得电子工程硕士和博士学位。1985年,教育部公派到美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曾任美国航空航天署哈勃望远镜时基课题的设计工程师,Motorola 半导体公司数字信号处理部门主任工程师;1994年,在美国德州奥斯丁创办Cwill 通信技术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卫博士曾担任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现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经理、重庆移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海博瑞德(重庆)汽车动力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延辉,男,1969年10月出生,学士学历,政工师。曾任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基设部部长、总裁助理、副董事长、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力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陈巧凤,女,1967年3月出生,曾任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重庆力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力帆科技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现还任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尹喜地,男,1971年12月出生,现任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索微,女,198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陈雪松,男,1971年1月出生,曾任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现还任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可,男, 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先后任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区域经理、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总裁秘书、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力帆树民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力帆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谭冲,男,196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在四川省万县地区农科所、四川省涪陵市农业局、四川省涪陵市凉塘乡、四川省涪陵市农工商总公司、四川省涪陵市罗云乡、重庆市涪陵区农委等单位工作。1998年10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集团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现还任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汤晓东,男,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重庆商品交易所出市代表,广东南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加利亚LEVEE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中科力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海博瑞德(重庆)汽车动力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摩宝网络科技公司董事。

徐世伟,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系教师、信息管理教研室主任、重庆工商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重庆工商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经济专委会委员;重庆市南岸区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南岸区委委员;重庆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运筹学会企业运筹学分会理事。2015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煦江,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系教师、副主任、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谢非,男,1964年出生,重庆大学博士学历、教授职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访问学者,日本立命馆大学研修生,现任重庆理工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谢非先生是重庆理工大学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席、重庆理工大学资产评估、应用经济学硕士点学术带头人、重庆理工大学汇率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政府科普专家、重庆市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重庆理工大学亚洲经济研究所所长、重庆市宏观经济研究学会常务理事。谢非先生承诺,若当选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颖,女,1972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致公党员,致公党渝北区工委西政支部委员。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报关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0年至今供职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2012—2013年挂职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任行政庭助理审判员。刘颖女士承诺,若当选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明,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曾任重庆群鹰购物广场电脑部主管、重庆市外经贸委计算中心程序员、重庆市外经贸委外资处科员、新加坡税务局信息中心程序员、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副主任(主持工作)、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重庆新加坡商会副秘书长。现任新加坡铭鼎亚太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新加坡商会秘书长。李明先生承诺,若当选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岳川,男,出生于1985年。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历,现任深圳布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总经理。曾任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深圳中安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新影传媒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深圳布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拥有注册金融分析师(CFA二级)以及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岳川先生承诺,若当选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1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7年9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参会监事6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庹永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魏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杨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庹永贵,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CGMA和CIMA会员。曾任四川省达州市石门煤业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审计科长,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配套中心主任。现还任重庆力帆电动车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监事。

魏 琨,男,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重庆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船泊部业务员、ABB重庆办事处业务经理、中国电气进出口联营公司业务经理、重庆香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还任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杨 彬,男,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云贵办事处主任、西南大区经理、北区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以及重庆力帆丰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监2017-11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16名增加为17人,监事人数拟由6人减少为5人,副总裁人数拟由5至9名调整为4至9名;另由于业务发展,公司经营范围需增加“普通货运”一项。

结合上述,具体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力帆牌汽车、汽车发动机(以上两项仅限取得审批的子公司生产、销售),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计算机(不含研制),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力帆牌汽车、汽车发动机(以上两项仅限取得审批的子公司生产、销售),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计算机(不含研制),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原条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1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6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1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6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原条款: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余为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余为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原条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副总经理)5至9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副总经理)4至9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作修改,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 11 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30日

至2017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披露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17年10月29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1楼接待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邮政编码:400707。

4、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2.联系人:周锦宇、刘凯

3.联系电话:023-61663050

4.联系传真:023-6521317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