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7-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7-08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硕电源”)分别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6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12月26日召开2016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2016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55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所对你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本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本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你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你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法律文件在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本所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本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