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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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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7-06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山东丽驰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涂建敏女士、胡伟先生、杨虹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隆鑫通用与宝汇钢结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涂建敏女士、胡伟先生、杨虹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额日峰值不超过15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投资。本次理财投资主要选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本次授权投资期限到2018年12月31日为止。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现阶段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快速升值,为应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外汇市场,减少外汇收款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择机开展额度不超过4亿美元(含4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具体权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可一次性签订额度在2亿美元(含2亿美元)以下、累计额度不超过4亿美元(含4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合同/协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13亿元,拟用于向金融机构融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进口押汇、商品融资、以转让相关应收账款方式办理的保理融资等),相关授信品种的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届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泰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泰松先生离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暂缺一人,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梁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17年11月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7-06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闲置资产使用率,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隆鑫通用与宝汇钢结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7-06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丽驰”)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 自然人陆云然、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富路”) 以及德州聚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德州聚才”)分别持有山东丽驰51%、37.18%、7.68%、4.14%的股权。

2017年7月31日,山东丽驰获得工信部第298批次公告的新能源专用车资质(详见《关于子公司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获得专用汽车生产资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为了加快公司新能源汽车(商用车)产业的发展,结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颁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山东丽驰拟向相关部门申请新能源汽车整车(商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经公司与山东丽驰其他股东沟通协商,决定由股东隆鑫通用和自然人陆云然共同对山东丽驰增资6,000万元,其中隆鑫通用增资3060万元,自然人陆云然增资2,940万元。增资完成后,山东丽驰的股权比例为隆鑫通用51%、自然人陆云然39.15%、德州富路6.4%、德州聚才3.45%。

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丽驰增资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华军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址: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迎宾街66号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7日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系统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制造、销售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级别:B,型式:蓄电池观光车、内燃观光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用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丽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情况

1、出资方式

经股东协商,隆鑫通用与自然人股东陆云然拟以现金方式按股权比例对山东丽驰同比例增资6,000万元,其中隆鑫通用和自然人陆云然分别出资3,060万元、2,940万元。股东德州富路、德州聚才放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丽驰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36,000万元。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

根据工信部第39号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自制自用新能源汽车底盘的改装类专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整车投资项目手续、满足商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有关准入条件后,可申请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

山东丽驰已获得自制自用新能源汽车底盘的改装类专用车生产资质,本次增资将用于满足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所需要购置的设备和基础建设项目的相关前期投入需要。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新能源汽车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本次增资有利于山东丽驰申请新能源汽车(商用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资质。在发展好低速电动四轮车业务的同时,今后山东丽驰将重点打造新能源物流车产品,适应城市最后一公里物流运输对汽车产品小型化、电动化的需要,满足快速增长的快递和外卖物流市场的需求,有利于丰富山东丽驰产品结构,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2、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丽驰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特别提示

以上项目存在能否按计划推进实施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7-06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4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的关联企业重庆金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菱实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机车”)租赁其位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鹤路工业园隆鑫工业园的1号联合厂房部分厂房(租赁面积约为6,300平方米)以及食堂四层培训室房屋(租赁面积约为370平方米),并拟将租赁房屋改建成不同品牌的汽车4S店用于日常运营。同时,双方约定如前述租赁实施后金菱实业运营情况良好,则存在租赁期间增加房屋租赁面积的可能性,届时双方将针对租赁面积发生变化重新签订新合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金菱实业根据其自身经营规划之需求,现拟向隆鑫机车整体租赁位于重庆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1号联合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含宿舍)(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面积约为84,835平方米(其中厂房区域78,734.6平方米,食堂区域6,100平方米,包含2017年4月已租赁的6,670平方米),以便全面打造“金菱汽车大世界”。双方另行签署新的《厂房租赁合同》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前述合同将取代双方之前的《厂房租赁合同》(即隆鑫机车与金菱实业于2017年3月签订的6,670平方米的《厂房租赁合同》将于2018年1月1日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金菱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间接控股企业(隆鑫控股持有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菱汽车”) 55%股权,金菱汽车持有金菱实业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金菱实业为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日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七公里二龙桥

法定代表人: 袁学明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销售汽车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汽车美容;汽车信息咨询;汽车展示展览服务;二手车经纪;汽车租赁;机动车登记手续、按揭手续代理服务。

实际控制人:涂建华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6月30日,金菱汽车资产总额186,719.7万元,净资产40,195.3万元,营业收入219,728.7万元,净利润1,16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重庆金菱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8日

住所:重庆市江北国际机场办公室1001-1002室

法定代表人:袁学明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日用百货、五金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租赁(凭备案证从事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以上两项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文化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实际控制人:涂建华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6月30日,金菱实业资产总额3,996万元,净资产3,99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类型:厂房租赁、物业管理和能源费代收代缴以及资产转让

2、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系隆鑫机车合法拥有的,位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鹤路工业园1号联合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含宿舍),租赁面积约为84,835平方米(其中厂房区域78,734.6平方米,食堂区域6,100平方米,包含2017年4月已租赁的6,670平方米)

3、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权利人隆鑫机车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所出租的房屋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利因素。

4、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根据公司制造能力调整的规划安排,为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部分厂房于2013年起出租给其它非关联第三方做仓库和厂房使用。截至目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鹤路工业园隆鑫工业园1号联合厂房房屋建筑面积78,734.60平方米, 食堂及宿舍房屋建筑面积20,095.29平方米,201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17,307,496.00元和60,285,870.00元。

5、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关联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商谈协议时租赁房屋周边同类房产租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代收代缴的能源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向金菱实业按月收取。

6、租赁期限:租赁物整体交付时间暂定为2017年12月31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但不迟于2018年 6 月 30 日。租赁期限即从实际交付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

7、隆鑫机车与金菱汽车于2017年3月29日签订的租赁面积6,670平方米的《厂房租赁合同》在2018年1月1日起终止。即2018年1月1日起,隆鑫机车按照最新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向金菱汽车收取各项费用(包括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能源费代收代缴)。

8、租赁物实际交付后,若由乙方自行对租赁区域进行物业管理,隆鑫机车在金菱汽车租赁区域已经建好的车辆门禁等公共安全、管理系统等资产将作价一次性转让给金菱汽车,转让价格不低于隆鑫机车账面净值。

四、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

1、交易金额(以下“甲方”指隆鑫机车,“乙方”指金菱汽车)

1.1 租金

考虑到此次租赁面积大且租赁期限长,2018年的租金按照总金额的96折取整,即200万元/月(含税)收取。

自2018年1月1日起,乙方应交甲方租金为2,400万元/年(200万元/月,含税),第一年租金为2,400万元(含税),之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增加5%,当增加至3,000万元(含税)/年时不再增加。

租赁物整体交付前,按照实际已交付面积进行结算。

1.2 物管费

租赁物整体交付后,按10万/月(含税)收取物业管理费。若租赁物整体交付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物业管理,则在乙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期间,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从2018年1月1日起至整体交付前,按实际交付情况进行结算。

1.3 能源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能源费用由乙方承担,按表计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票10日内支付给甲方。预计2018年能源费用约为600万元。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预计此项关联交易2018年度发生金额为人民币3,120万元(含税)。

2、支付方式:租金按月度收取,于每月25日双方核对后的十日内,且不晚于次月5日支付。逾期不交超过三天的,每天按租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滞纳金。

五、新增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产使用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盘活了公司资产,提高了公司闲置资产使用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闲置资产使用率,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涂建敏女士、胡伟先生、杨虹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纳入《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报备文件

1、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7-06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通机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为妥善解决员工住宿问题,公司本着就近及价格最优原则,拟租用关联企业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汇钢结构”)的宿舍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宝汇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的胞妹涂建敏女士(涂建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汇钢结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宝汇钢结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宝汇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的胞妹涂建敏女士(涂建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所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经开区双龙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陶星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生产、销售彩钢夹芯板、彩钢压型板和冷弯薄壁型钢、轻钢结构件及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交电产品、电器机械器材、电线电缆、普通机械;货物进出口。

实际控制人:涂建敏

宝汇钢结构2016年度公司资产总额354,242,305.92元,净资产77,673,870.22元,主营业收入131,769,927.47元,净利润2,953,782.16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与宝汇钢结构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间租赁价格184元/月,根据实际租赁房间数量按月结算租金,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四、预计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2017年增加双方日常关联交易(宿舍租赁费)金额为5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涂建敏女士、胡伟先生、杨虹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新增隆鑫通用与宝汇钢结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7年5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因此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17-06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日

至2017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及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8月3日及2017 年 10 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中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请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 字、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 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17年 10 月 27日 17:3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7 年10月 27 日(星期五)8:30-11:30、14:00-17:30 4、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白鹤工业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410 室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白鹤工业园隆鑫工业园证券投资部

邮 编:400060

电 话:023-89028829

传 真:023-89028051

联系 人:韩女士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