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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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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六期)
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六期)国债将于2017年10月30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192”,证券简称为“贴债1736”,是2017年7月31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7年10月20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7年10月26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

国债等三十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2014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10月3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4”,证券简称为“国债1034”,是2010年10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35元。

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10”,证券简称为“国债1110”,是2011年4月28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75元。

三、2014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09”,证券简称为“国债1409”,是2014年4月28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385元。

四、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26”,证券简称为“国债1426”,是2014年10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3元。

五、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15”,证券简称为“浙江1301”,是2013年10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6元。

六、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16”,证券简称为“浙江1302”,是2013年10月2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7元。

七、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9597”,证券简称为“福建1513”,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八、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9598”,证券简称为“福建1514”,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9元。

九、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证券代码为“109599”,证券简称为“福建1515”,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6元。

十、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00”,证券简称为“福建1516”,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25元。

十一、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601”,证券简称为“福建15Z5”,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9元。

十二、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02”,证券简称为“福建15Z6”,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25元。

十三、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603”,证券简称为“福建15Z7”,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9元。

十四、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604”,证券简称为“福建15Z8”,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25元。

十五、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605”,证券简称为“安徽1510”,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3元。

十六、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606”,证券简称为“安徽1511”,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4元。

十七、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07”,证券简称为“安徽1512”,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十八、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证券代码为“109608”,证券简称为“安徽1513”,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25元。

十九、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609”,证券简称为“安徽15Z3”,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9元。

二十、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610”,证券简称为“安徽15Z4”,是2015年10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95元。

二十一、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611”,证券简称为“宁夏15Z5”,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7元。

二十二、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12”,证券简称为“宁夏15Z6”,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85元。

二十三、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613”,证券简称为“宁夏1509”,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5元。

二十四、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614”,证券简称为“宁夏1510”,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5元。

二十五、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615”,证券简称为“宁夏1511”,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7元。

二十六、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16”,证券简称为“宁夏1512”,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85元。

二十七、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617”,证券简称为“宁夏15Z1”,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5元。

二十八、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18”,证券简称为“宁夏15Z2”,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5元。

二十九、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619”,证券简称为“宁夏15Z3”,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7元。

三十、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620”,证券简称为“宁夏15Z4”,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85元。

三十一、本所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十二、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0月30日除息交易。

三十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支付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

(四期)等九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10月3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621”,证券简称为“天津15Z4”,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元。

二、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622”,证券简称为“天津15Z5”,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5元。

三、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23”,证券简称为“天津15Z6”,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四、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624”,证券简称为“天津1509”,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元。

五、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625”,证券简称为“天津1510”,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元。

六、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626”,证券简称为“天津1511”,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7元。

七、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27”,证券简称为“天津1512”,是2015年10月3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八、2016年陕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40”,证券简称为“陕西1604”,是2016年4月2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元。

九、2016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44”,证券简称为“陕西16Z4”,是2016年4月2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05元。

十、本所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一、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0月30日除息交易。

十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86”,证券简称“湖北1714”,票面利率3.9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黄石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黄石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87”,证券简称“湖北1715”,票面利率4.0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十堰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十堰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88”,证券简称“湖北1716”,票面利率3.9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荆州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荆州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89”,证券简称“湖北1717”,票面利率3.9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宜昌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宜昌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0”,证券简称“湖北1718”,票面利率3.9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襄阳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襄阳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1”,证券简称“湖北1719”,票面利率3.9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鄂州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鄂州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2”,证券简称“湖北1720”,票面利率4.19%,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荆门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荆门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3”,证券简称“湖北1721”,票面利率3.9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孝感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六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孝感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4”,证券简称“湖北1722”,票面利率3.9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黄冈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七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黄冈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七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5”,证券简称“湖北1723”,票面利率4.0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八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咸宁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6”,证券简称“湖北1724”,票面利率4.0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恩施州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十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恩施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7”,证券简称“湖北1725”,票面利率4.2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随州市土地储备专项

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

债券(二十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随州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8”,证券简称“湖北1726”,票面利率4.2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土地储备

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

专项债券(二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6099”,证券简称“湖北1727”,票面利率4.3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10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八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八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82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203”,证券简称“贴债174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8年4月16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七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七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7年10月1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204”,证券简称“贴债174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8年1月15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五洋01”,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一)因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15五洋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构成实质性违约,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C;

(二)公司于2017年8月3日、8月4日、8月7日、8月11日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公司于2017年8月3日收到本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通报批评决定书;

(四)浙江证监局于2017年8月1日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书面警示函;

(五)2017年8月16日,“16五洋01”投资者营口沿海银行以公司为被申请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于2017年8月21日向公司出具了仲裁案件仲裁通知。

二、2017年8月29日,公司擅自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与中科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际”)签订《五洋建设集团与中科际控股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中科际将利用其央企背景及资源优势支持公司的项目承接及融资工作,并采取股权托管等形式并购公司。2017年8月30日,中科际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表示未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同日下午,公司删除了其官方网站披露的《合作框架协议》。

此外,2017年8月3日,公司因未披露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等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受到本所通报批评,但此后拒不整改,至今仍未披露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违规情节严重。

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及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陈志樟、监事兼信息披露负责人袁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志樟、监事兼信息披露负责人袁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所重申:发行人、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