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登记的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2017-059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通知,交大产业集团拟发行的“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采用股票质押担保形式,即交大产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交大产业集团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的申请文件,并拟于质押专户开立后将持有的不超过30,885,597股本公司A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以办理质押登记。

交大产业集团本次债券的股票质押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