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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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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0,816.3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961.88亿元;2017年1~6月,招商局集团合并口径净利润为230.99亿元(未经审计)。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15名、监事9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于2017年5月届满。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15名董事、第六届监事会6名股东代表监事,并于2017年5月由公司职工选举3名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汪棣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待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由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钧继续履职。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注1:粟健先生、陈志刚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6月获深圳证监局核准;向华先生、肖厚发先生、胡鸿高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7月获深圳证监局核准;熊伟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8月获深圳证监局核准。

注2:汪棣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待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具体任职起始日期以获得相关资格为准。在拟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当选并获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前,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钧先生将继续履职。

注3:王章为先生、马蕴春先生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6月获深圳证监局核准。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钧先生持有公司11,800股A股股票。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和债券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简历

(1)霍达

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并先后兼任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院长、中证金融研究院院长。霍先生在经济金融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管理、资本市场统计监测分析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其经验包括,自1997年4月起,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局长助理;2009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巡视员、副主任;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主任。霍先生1989年7月获华中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4月获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1月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2)苏敏

2016年6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年9月及2015年12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1月起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并自2015年11月起担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女士自2014年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亦自2015年11月起兼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女士自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苏女士曾于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拥有会计相关经验,她曾自2011年4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5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担任副总经理。苏女士分别于1990年7月及2002年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亦于2008年6月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会计师资格。

(3)熊贤良

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熊先生拥有战略管理和研究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1年10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研究部总经理(部长),2015年3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信息管理部、研究部)部长,2017年2月起兼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熊先生于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非执行董事;于2004年12月至2011年10月在国务院研究室工作;于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综合组工作;于2000年12月至2004年12月在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作;并于1994年3月至2000年12月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熊先生分别于1991年6月及1993年12月获得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4)粟健

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17年7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部长。1993年7月至2002年8月担任招商国际旅游公司文员、主管、财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08年8月担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主任、高级经理;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2009年9月至2014年2月分别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担任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起2017年7月担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级)。粟健先生于1993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粟健先生于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2年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

(5)王岩

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12年1月起担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王先生曾在多家证券公司和银行担任管理层或行政职位,拥有管理证券及金融公司的经验。王先生自2011年10月起先后担任招证国际及招证香港的董事,并现任招证国际的董事长。王先生亦自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担任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及招商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王先生于2005年3月至2011年9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首席营运官、署理首席执 行官、执行总裁及首席执行官;2000年4月至2005年1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9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398)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期间自2001年7月至2004年12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2月至2000年4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代表及首席代表;以及1991年8月至1997年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综合计划处副处长。王先生分别于1986年7月、1989年7月及2005年1月取得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以及国民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王先生于1999年8月获工商银行授予高级经济师职称。

(6)彭磊

2007年8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彭女士曾在不同证券和金融类公司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拥有相关管理和从业经验。彭女士自2016年4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3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1年6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彭女士于2002年5月加入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彭女士于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兼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彭女士分别于1994年7月及2010年7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7)熊剑涛

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2005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熊先生自2008年3月起担任招商期货董事长;自2014年11月起担任博时基金董事;自2015年3月至今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董事长;自2015年9月起担任招证国际的董事。熊先生自1995年6月至2005年12月曾于本公司担任以下职位,包括:电脑部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熊先生曾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担任接管组成员。熊先生自1993年4月至1995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信息中心副经理。熊先生分别于1989年7月、1992年6月及2014年6月自南京邮电大学(前南京邮电学院)取得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自华中理工大学取得自动化仪表与装置专业工学硕士学位,以及自复旦大学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8)黄坚

2012年8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黄先生拥有财务相关经验,曾任职于多家公司财务部及行政职位。黄先生自2016年9月至今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8月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于中远集团历任职位包括:自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担任中远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中远美洲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于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担任中远物流(美洲)有限公司(前中远美国内陆运输公司)副总裁兼财务部总经理;黄先生于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任职中远集团,最后职位为财务部资金处处长;黄先生于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职于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黄先生分别于1992年7月及2002年3月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前北京财贸学院)审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黄先生于1997年5月获财政部授予会计师资格,于2015年12月获财政部授予高级会计师资格。

(9)王大雄

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具备管理上市公司的经验。王先生自2014年3月起担任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5月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自2016年4月起担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6年11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3月起担任新华远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1997年8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董事;自2004年6月至2014年6月担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董事;自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2001年7月至2014年4月分别担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96)副董事长、董事长;自1998年4月至2014年3月担任招商银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董事。王先生具备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包括自1998年1月至2014年3月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裁及副总经理;自1996年1月至1998年1月历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及总会计师;自1991年3月至1996年1月历任广州海运局财务处科长、财务助理及处长;自1988年3月至1991年3月担任广州海运局二货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及科长;自1987年12月至1988年3月担任广州海运局财务部副科长。王先生分别于1983年7月及2012年1月获得上海海事大学财务经济学专业学士学位,以及上海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先生于1995年11月获交通部授予高级会计师职称。

(10)陈志刚

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至2009年8月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金融工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副主任(副局级);2009年9月加盟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11年4月起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月加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裁。陈先生1993年7月毕业于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财政金融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2005年7月分别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3年11月获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

(11)向华

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向先生自2014年至今,担任博海资本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营运总监;2009年至2014年,担任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9年,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处长;1994年至2004年,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综合司干部、副处长。向先生分别于1994年及2001年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12)肖厚发

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肖先生2014年1月至今,担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08年12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1999年9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人、副主任会计师;1988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职于安徽会计师事务所。肖先生于1988年7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肖先生获高级会计师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13)熊伟

2017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熊先生自2000年至今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现任金融学讲座教授、经济学教授;自2015年至今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学术院长;自2016年至今担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院长。熊先生于1993年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1995年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得美国杜克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14)胡鸿高

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先生自2008年1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71)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80)独立董事。胡先生于2001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1996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先生分别于1983年及1987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以及复旦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5)汪棣

汪先生自2016年4月至今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8月至今任中国台湾旭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汪先生曾于1998年至2015年担任中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于1990年至1998年担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于1987年至1990年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汪先生分别于1982年及1986年获得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系会计组本科学位,以及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汪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上述董事中,汪棣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待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在拟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当选并获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前,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钧先生将继续履职。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16)杨钧

2011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先生拥有金融和其他相关交易的经验,其自2005年7月起,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担任不同职位,包括:总裁助理、北京总部总经理、金融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产权交易运行总监及产权交易部总经理。杨先生自2015年4月起担任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0320)独立董事。杨先生于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有多年经验,曾担任不同的职位,包括于1998年11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四级高级法官。杨先生分别于1983年8月及1991年7月获得华东政法大学(前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监事简历

(1)周语菡

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女士于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以及于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担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3)执行董事;于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以及于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担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周女士于2007年9月至2013年11月担任招商基金独立董事。周女士自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担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48)独立董事;自2008年4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66)监事。周女士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李晓霏

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李先生自2014年11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亦自2015年7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自2016年7月起担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李先生自2010年5月至2016年9月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担任招商局集团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担任深圳市平方汽车园区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李先生自1993年7月加入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的职位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正科级秘书、计划发展部副经理及租赁部副经理。李先生于2004年1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3)王章为

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王先生2016年5月至今,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三九集团会计。王先生亦兼任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王先生于1995年7月获得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2008年4月获得南澳大学MBA。王先生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4)马蕴春

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马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河北港口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一公司经理;自2008年3月至2014年6月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一公司经理;自2003年9月至2008年3月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物流公司经理;自2003年4月至2003年9月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副经理;自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装船队队长;自1998年5月至2001年4月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装船队副队长;自1994年4月至1998年5月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机电科干部;自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在山海关桥梁厂工作。马先生分别于1989年7月、1994年4月获得天津大学焊接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5)房小兵

2011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房先生自2014年8月起担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00;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800)金融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3月起担任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房先生曾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以下职位:自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担任海外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自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担任海外事业部总会计师;自2005年10月至2011年4月担任财务部副总经理。房先生自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担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于1994年11月至2005年9月期间,房先生曾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任职,曾任的最高职务是财务部副总经理。房先生分别于1993年6月、2006年2月及2016年6月获得长沙理工大学(前长沙交通学院)财务专业工学学士学位、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房先生于2015年12月荣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授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称。

(6)张泽宏

2011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张先生自2014年8月起担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6月起担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2)董事。张先生于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华强实业总经理;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担任华强集团副总裁;于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华强集团总裁助理,及于2008年12月至2012年6月兼任深圳华强鼎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于2003年10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华强集团财务审计部长、财务部长及资金结算中心主任。张先生于1994年6月获得西安石油大学(前西安石油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7年7月获得陕西财经学院(现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张先生于1999年5月获财政部授予中级会计师职称。

(7)尹虹艳

2007年8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尹女士自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兼运行管理部总经理。尹女士于本公司曾担任以下职位:自2009年4月至2017年8月起先后担任本公司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担任本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经理;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担任私人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助理;自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担任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副经理;自2000年7月至2005年2月担任深圳振华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助理及客户服务部主任。尹女士于2006年6月获得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8)何敏

2009年7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何女士自2009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担任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何女士于1999年7月开始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何女士分别于1996年7月及1999年6月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何女士于1999年10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注册会计师资格。

(9)熊志钢

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熊先生自2015年5月至今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职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2003年9月至2014年8月任深圳证监局干部、副处长;2000年7月至2003年8月任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产品线财务经理。熊先生先后获得南开大学审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内部审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IIA)、中级会计师资格。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邓晓力

2005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8月起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邓女士于2001年11月加入本公司,2002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担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邓女士亦自2006年1月起担任招证国际董事,自2006年11月起担任招商基金董事,并自2013年11月起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邓女士曾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担任接管组成员。在加入本公司前,邓女士于1998年8月至2001年10月,担任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1997年6月至1998年8月担任Providian Financial Corporation高级风险分析师。邓女士分别于1989年7月、1993年12月及1996年12月自山东大学取得管理科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以及自纽约州立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邓女士于2013年12月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金融高级经济师职称。

(2)孙议政

2009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自2013年9月起担任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孙先生于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曾担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及总裁助理。孙先生自1998年2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以及上市公司监管部。孙先生分别于1992年6月及2002年1月自西安交通大学取得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以及自清华大学取得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

(3)李宗军

2015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裁。李先生自2015年1月起担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并自2013年6月至今担任赣州招商致远壹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先生亦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06年2月至2013年4月任招商局集团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以及自2003年3月至2006年2月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44)总经理助理。李先生自1997年9月至1999年4月任中远集团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海外上市部副经理;以及自1994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前中远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兼任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李先生分别于1987年6月和1990年4月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李先生亦于1998年10月获交通部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

(4)吴慧峰

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先生曾于本公司担任以下职位:自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兼任总裁助理,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联席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4年5月任监事,以及2004年5月至2007年7月任董事。吴先生曾于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以下职位:自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担任副总经理;自2008年7月至2013年9月担任总经理助理;自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1999年6月至2008年6月担任财务稽核部总经理。吴先生自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任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上海诚南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以及自1996年6月至1998年8月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文员、主任。吴先生分别于1996年6月及2012年1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获得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吴先生于1998年5月获中国财政部授予会计师资格。

(5)赵斌

2016年1月起任公司合规总监,赵先生分别自2008年7月及自2015年7月起担任招商期货及招商资管的董事。赵先生于2008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本公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期间于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兼任本公司渠道管理部总经理;赵先生于本公司亦曾担任以下职位:于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担任职工代表监事;2006年1月至2009年4月担任私人客户部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6年1月担任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经理;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担任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及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担任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赵先生曾于招商银行证券部担任以下职位:于1996年3月至1998年12月,历任海口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1995年5月至1996年3月担任福田营业部主任;及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职于证券部。赵先生分别于1992年6月及2011年2月获得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理学硕士学位。

(三)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业内领先的,具有海外业务平台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是2004年首批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向个人、机构及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自营投资与交易,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公司秉持“励新图强、敦行致远”的核心价值观和“稳健经营、规范发展”的经营理念,在发展中强调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注重证券行业服务本质,以引领证券行业的自主创新精神,构建了集中统一管理下风险可控、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和稳健进取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及核心业务保持了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排名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交易所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覆盖了经纪和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投资管理、投资及交易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公司为客户代理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大宗商品、衍生金融工具,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产品销售、账户诊断、资产配置等增值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向客户提供资本中介服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赚取利息收入。此外,公司通过向基金、保险等各类机构客户提供投资研究、销售与交易、主券商等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注:报告期内各期末融资融券余额排名均按照母公司口径。

数据来源: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

公司经纪业务的独特优势来自于以总部平台统一提供的研发咨询产品和服务为后台支持,以营业部、营销团队为执行前端,在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施标准化服务流程和个性化服务内容相结合的营销和服务模式。公司持续加强和完善网上平台和物理网点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做好线上线下渠道客户营销工作,打造互联网业务中台系统,提升互联网渠道开户效率和获客能力。2016年公司全年新开户达到178万户,全年股票基金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8;港股通交易市场份额为9.14%,同比增长24.18%,行业排名第3名。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开户93.40万户,股票基金交易量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8,港股通(沪市)南向股票交易份额 6.48%,市场排名第 5,港股通(深市)南向股票交易份额 12.06%,位于市场绝对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财富管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深挖客户价值,致力于提升金融产品配置能力和财富管理整体营销效能以满足客户需求,财富管理计划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末财富管理计划累计客户数达到244万户,同比增长29.22%;2017年上半年,财富管理计划累计客户数达到249万户,同比增长18.55%,销售各类理财产品4,264亿元,同比增长4.99%。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公司自2010年6月8日获证监会核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以来,以客户为中心,依托强大的研究、技术力量,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充足的融资资金和丰富的融券源、便捷的交易通道和专业化服务。2016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达到510亿元,市场排名第6名,与上年持平;2017年公司深耕融资融券存量客户,加强研究服务支持,不断提升效率,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达483亿元,市场排名上升至第4名。

股票质押业务方面,公司上线“招e融”网上股票质押业务,进一步丰富了融资产品体系,2016年末公司股票质押期末待购回金额达到433.37亿元,同比增长89.92%,股票质押业务期末余额排名由2015年的第10名跃升至第7名,市场份额达到3.38%;2017年公司对股票质押授信政策进行优化,向客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竞争力,有力地支持了客户融资需求及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6月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金额达483.24 亿元,市场排名保持第7位。

机构业务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中国最专业机构销售团队”,提升投研服务和销售能力。通过路演、投资者委托课题、大型营销活动、主题论坛、一对一交流等方式,推动个性化投研服务,实现客户需求与公司全平台专业服务能力的高效对接。2016年公司取得公募基金分盘股票交易量和交易佣金两项市场第一。2017年公司持续提升重点公募基金投研、销售服务水平,巩固公募基金分盘领先优势,并在保险、私募客户营销服务领域取得新突破,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

研究业务方面,公司研究业务通过出具研究报告、提供统计数据、上门互动交流、联合调研等方式向公司内外客户提供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公司、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创新产品的研究和服务。公司根据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互联网发展的趋势,不断充实研究团队,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提供专业化的投研服务。2016年公司研究团队获得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6名。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研发中心共有研究人员 150 余人,股票研究涉及超过 35 个行业领域及超过 1,160 家上市公司,研究覆盖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总市值的84%。公司在食品饮料、银行、环保、轻工造纸、家电、通信、传媒、宏观经济、电子、汽车、电力设备与新能源、军工、中小市值、固定收益、煤炭、石化、房地产等领域的研究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主经纪商业务方面,公司异化竞争优势明显,构建了有自主核心技术优势的主券商系统生态圈,搭建专门的研发服务机制,提高对重点私募客户的营销服务覆盖和精准营销服务水平。2017 年公司继续发挥主券商服务“销售+研发+主券商 PB 系统+托管+资金”的优势,不断进行主券商投研服务和 IT 系统升级,为主券商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券商客户累计交易资产规模达 1,391 亿元,相对 2016 年末增长 6%,上半年股基交易量同比增长 25%。

公司自2012年10月业内首家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资格以来,有序开展业务,托管数量和规模稳步上升,目前,托管业务已涵盖基金专户、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等资产类型。2016年,公司托管与服务外包业务产品数量破万只,规模破万亿,双双稳居行业首位。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托管外包产品数量合计为 14,229 只 (含资管子公司产品 622 个),规模为 18,229.07 亿元(含资管子公司产品规模 6,563.27 亿元),分别较 2016 年末增长 19.8%和 8.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公司托管的备案产品数量和托管公募基金数量排名均为行业第一。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开展期货业务。2016年,招商期货加大对商品期货业务的开发力度,商品期货成交额同比大增158%,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股指期货限仓政策带来的巨大冲击。公司加强机构客户拓展,机构客户日均权益规模同比增长36%,占比从2015年的52%上升至2016年的59%,推动公司日均客户权益同比增长18%。2017 年上半年,公司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市场份额分别同比增长 79.91%和 21.13%,其中国债期货市场份额同比增长 216.02%。行业分类监管保持AA级。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为企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境内外投资银行服务,包括境内外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结构化融资、场外市场挂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以及财务顾问费。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主要业务指标排名均居行业前列:

注:2014、2015、2016年主承销家数及排名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口径;2017年1~6月主承销家数及排名为公司内部统计口径。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内部统计

公司投资银行的主要发展策略是在保持中小项目优势、确保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同时,对大客户进行全覆盖、重点突破,并在优势行业逐步形成品牌。为防范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投资银行项目从立项、实施、申报、审核、持续督导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从而提高项目承揽与承做的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积极适应监管政策新变化,以大客户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客户结构持续改善;强化业务风险管理,并加强与其他业务板块的协同合作,努力夯实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储备。2016年末,公司保荐代表人在册109人,市场排名第7名;公司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储备数量均进入行业前5; IPO承销项目数量12个,排名行业第4;根据wind资讯,资产证券化产品(ABS)、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以及公司总体债券承销金额市场排名分别为第1、第2、第4和第4名。公司已披露的并购重组交易数量达22家,交易金额达1,115.74亿元,分别排名行业第5名和第6名;新增新三板挂牌145家,排名行业第8名;新三板定向发行项目98家、融资金额59.54亿元,发行数目和融资金额均排名行业第6名。2017年上半年,公司共完成 A 股 IPO 承销项目数量9 个,排名行业第6,再融资发行项目12个,排名行业第 5;债券承销(包括自主自办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发行家数分别排名第3、第3和第4,承销金额分别排名第2、第3和第3;公司披露并购交易数量为14 家,交易金额163.3亿元,分别排名行业第2名和第9名;新增新三板挂牌家数33 家,换入持续督导的挂牌公司29 家,市场排名第 1,完成新三板股票发行46 次,累计融资金额13.41亿元,发行次数市场排名第6。

3、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公司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服务,赚取管理费和绩效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规模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公司内部统计(注:因四舍五入原因,资产管理规模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公司是国内首批获资产管理、创新试点、QDII资格的券商之一,并于2012年10月顺利取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资格”。2015年,公司设立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该全资子公司招商资管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和营销推广工作,产品谱系得到全面完善,产品规模稳步提升,客户多元化的理财需求得到全方位满足,资产管理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规模为1,772.51亿份,2015年、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规模分别达到4,144.05亿份、6,204.14亿份和6,356.93亿份。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截至2017年6月末,招商致远资本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达190亿元,稳居券商直投前列,已积极布局股权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夹层基金及母基金等类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金谱系,具备了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4、投资及交易业务

投资及交易业务:公司通过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另类投资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和做市(包括场外市场金融产品的交易与做市),赚取投资收益,并采用先进的投资交易策略和技术管理风险及提高回报。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以稳健进取的投资理念为指导,坚持价值投资,严格执行公司投资决策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追求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稳健,多年来优于同期上证指数表现。

权益类投资方面,2016年证券市场下行风险释放,由于公司履行2015年市场大幅波动时做出的承诺以及股指期货市场欠缺流动性,公司A股方向性自营投资收益、股指期货套保策略、权益类衍生产品投资策略受到较大影响。2017年上半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坚守价值投资理念,增加了对绩优蓝筹的配置,积极调整持仓结构、同时参与新股配售,投资收益同比增长,此外,公司通过量化、对冲等方式开展市场中性投资业务,在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超额收益。

FICC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债券自营投资业务加强宏观、信用研究,注重防范利率风险、信用风险,通过建立更完善投资研究体系、积极布局创新业务,以多维度策略提升投资收益。上半年债券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且收益率大幅领先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5、海外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开展,包括香港市场在内的国际业务,目前招证国际的主营业务是通过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等主要子公司经营香港市场的证券及期货合约经纪、上市保荐、财务顾问、企业融资、杠杆与结构融资、并购与特殊项目融资、固定收益、环球商品、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直接投资、市场研究等业务,以及香港证券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业务。

招证国际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愿景,努力打造全功能投行的业务模式。2016年招证国际投行业务年内共完成20个股票承销项目、2个再融资项目,股票承销金额排名进一步提升至第9名,中资券商排名第2名。证券业务引进新的板块主管及专业管理团队,旨在将证券业务打造成为中资投行的领头羊。FICC进入高速发展期,年内招证国际固定收益信用债投资年化收益率显著领先市场基准收益率,整体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93%;环球商品业务继续高速增长,净收入同比增长157%。2017年上半年,招证国际投行、证券多项业务指标创历史新高,投行业务共完成32个股债项目,在香港市场 IPO 承销金额排名第1位,股票承销额排名第6位(中资排名第3位)。证券业务板块方面,港股交易份额市场占有率同比上升48%,排名上升10 位;孖展日均规模同比大幅增涨1.3倍,同时大力发展新债认购、债券买卖交易、股票衍生品及基金交易等业务,逐步构建全产品平台。招证国际定息收益、环球商品业务经过几年的培育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收入占比逐年增长。2017 年上半年,招商证券(韩国)有限公司获得韩国金融委员会颁发的牌照,公司成为首家进军韩国的大陆券商。

(二)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发行人母公司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会员代码:18505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37)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0011),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的各单项业务资格: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的各单项业务资格: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的各单项业务资格: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招商投资的各单项业务资格: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招商资管的各单项业务资格:

八、发行人行业状况及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截至2016年末,中国证券行业共有证券公司129家。根据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2016年经营数据的统计(未经审计财务数据),129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净利润1,234.45亿元;截至2016年末,12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5.79万亿元,净资产为1.64万亿元,净资本为1.47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44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 33.77万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总额 17.82万亿元。2017年上半年,行业129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6.96亿元,净利润552.58亿元;截至2017年6月末,12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5.81万亿元,净资产为1.75万亿元,净资本为1.50万亿元。

(二)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

证券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将延续,各证券公司市场地位将加快分化。

第一,大型券商将通过加快融资或收购兼并等方式不断扩大规模优势。拥有充裕资金和资本优势的大型券商,将在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高端客户争夺、金融同业链并购上占尽优势,并在未来的行业版图划分中占据最有利的位置。

第二,中小券商由于资本实力弱,为适应新的行业发展变化或因服务能力的不足,很可能只能专注于一项或几项高度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依靠区位优势深耕部分区域,或是选择被大型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及其他资本收购。

第三,行业新进入者涌现,包括外资、民营资本、银行、保险、公募基金、互联网企业等各路资本,争先通过新设合资券商、跨界并购等方式获取证券牌照,可能会通过人才争夺、“价格战”等方式对现有券商形成冲击。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坚持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和“建设具备全功能平台、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现代投资银行”为指引,全面实施“赶超战略”,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并在多个业务领域保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1、中国领先的现代投资银行和卓越的创新能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成功抓住战略转型的契机,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投资银行,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连续多年排名行业前十。公司是2004年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长期将创新领先作为重要的战略导向,不断发掘和拓展新型产品与服务,在主券商、托管外包、资产证券化与环球商品交易业务等多个业务领域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并建立起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2016年,公司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满足企业和机构客户需求,形成多项创新成果,包括完成11只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承销发行,持续拓展ABS基础标的,形成一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承销了市场首单外国非主权机构在中国内地发行的公募熊猫债——加拿大国民银行熊猫金融债;业内首家推出机构客户定制资产配置MOM产品线;率先开展公募FOF基金托管业务。同时,为个人客户提供多项创新产品,包括业内首家推出挂钩黄金、跨境原油期货合约的集合理财产品“招金牛”系列、公司首次发行挂钩型收益凭证并陆续将挂钩标的拓展至黄金、白银、原油、外汇等。2017年上半年,公司率先获得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资格等多项新业务资格,并牵头发行了全国首批PPP资产证券化产品, 开发行业首款挂钩欧元区股票指数的资管产品和收益凭证。

2、机构投资者首选的主经纪商,拥有卓越的机构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在证券行业率先开展主券商业务,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是首家获得批准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的证券公司,亦是首批建立主券商交易系统的证券公司之一,同时也是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主券商交易服务、基金托管与外包、融资融券、基金销售与做市、投资研究服务、种子基金等综合服务的领先供货商。

2016年,公司机构客户业务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一是继2015年取得公募基金分盘股票交易量市场第一的桂冠后,2016年公司公募基金业务取得了公募基金股票交易量和交易佣金两项市场第一;二是公司托管与服务外包业务产品数量破万只,规模行业内首破万亿,继续稳居行业首位。公司的研究团队连续多年跻身《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前列。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所托管的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数量稳居行业第一,较上年末增长27.85%,在券商行业托管市场份额占比27.63%。

3、战略性的网络布局和差异化及多元化的服务能力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公司大力推动经纪业务从传统代理买卖交易向财富管理服务转型。基于客户不同的资产规模及投资需求,公司不断提升融资融券业务在富裕和高净值客户中的覆盖率,扩大证券营业部的地域覆盖和职能范围,提供差异化及多元化的服务并相应收取差异化的佣金,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化与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需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37家营业部,其中位于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发达富裕地区的证券营业部数量占62.87%,其中北京、上海和深圳合计占30.80%。2017年上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韩国)有限公司获得韩国金融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投资业务正式牌照,提供中国大陆及香港股票、债券、基金及衍生品中介服务,公司也成为业内首家进入韩国的大陆证券公司。

4、全方位的投资银行业务平台,一流的企业客户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跨境的投资银行业务平台,满足企业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各类需求,包括上市前融资、股票承销和保荐、债券承销、场外挂牌以及财务顾问服务等。同时,公司重点打造包括TMT、健康医疗、金融服务、基建及房地产、农业与食品饮品以及能源与交通运输等六大行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投行业务综合竞争能力稳步提升,新股发行的业务优势继续保持,再融资业务竞争力提升显著,承销金额与家数排名行业前列;债券融资业务稳居行业第一梯队,2016年ABS的承销业务规模排名行业第一,2017年上半年债券主承销金额排名行业第2,资产证券化承销金额排名第3;并购重组业务在2016年的专业能力评价中保持A类最高评级,2017年上半年并购交易数量14家,与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并列行业第2;2017年6月末在香港市场公司IPO承销金额排名第1。

5、高度整合协同的业务模式和强大的交叉销售能力

公司已搭建起有效的内部协同机制与服务体系,包括委员会运作模式、项目团队制以及对内部协同的认定、评估及薪酬等机制。通过相对完整的“协同贡献”计量与考核机制,系统记录协同贡献,提高管理效率,发挥各业务条线间的协同效应,促进各业务条线及境内外的合作与交叉销售,通过全功能的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综合金融理财服务。2016年起,公司全面推行“软钱考核”机制,推动跨部门协作平台搭建,把协同落到实处。

6、审慎、主动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审慎的风险管理文化、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领先的风险量化指标体系、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工具,是现代投资银行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保障公司持续增长的基础。公司拥有领先的跨市场、跨业务的全球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进行VaR测算、压力测试和敏感性分析;建立了实现各类业务及客户信息集中管理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内部信用评级工具和担保品折算率分级模型;运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操作风险事件与损失数据收集等管理工具,建立全覆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保障业务在风险可知、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实现稳健增长和效益最大化。

7、招商局集团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受益于“招商”的百年品牌与独特的业务资源

招商局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央企,招商局集团的业务主要集中于交通、金融、房地产等三大核心产业,证券业务是招商局集团金融板块的四大业务之一。受益于此核心地位,公司获得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尤其是,公司在把握招商局集团内“一带一路”、“产融结合”和“融融结合”等业务计划带来的诸多新兴业务机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并藉此成功地增强公司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地位。

8、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的管理层以及专业的员工团队

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证券和金融行业管理经验,富有远见并具有国际化视野。公司的中层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的中国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拥有出色的执行能力。公司建立了“战略规划、绩效管理、奖金发放和干部任免”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战略管理体系,将员工利益与业务战略紧密相连,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机制和职业发展路径来激励和吸引人才,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九、公司治理结构

作为在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两地上市的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016年,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作为规范公司管治的指引。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相关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严格遵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以下简称《守则及报告》),全面遵循《守则及报告》中的所有条文,同时达到了《守则及报告》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条文的要求。

(一) 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况,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与公司明确分开。

(二) 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董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能够不断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规则,明确了各委员会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公司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起到制衡作用。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并负责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等事宜。

(三) 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不断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与内部控制,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四) 高级管理层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层产生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公司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裁负责,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裁授权协助总裁工作。公司总裁下设财务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和创新发展委员会,强化了管理层决策的专业性、合规性和科学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总经理作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 信息披露与保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津、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大股东的详细资料和股份的变化情况。除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途径外,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平台、接待来访、参加投资者见面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十、发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事项

1、2017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作出的《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青证监发[2017]162号),经公司自查发现并向青岛证监局报告、青岛证监局检查核实确认,公司下辖青岛地区营业部部分员工于2015年5月至6月期间存在擅自销售非公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行为。在自查发现相关风险事件后,针对该风险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2017年3月至4月,公司已组织开展了分支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重点防范分支机构私自代销金融产品等违法违规活动,并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完善分支机构管控机制;2017年6月,公司对该事件相关责任人员从严从重采取了问责措施。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各项合规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警示教育,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2017年4月,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作出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立PB系统账户3个月措施的决定》([2017]16号),因公司PB系统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立PB系统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加强和改进PB系统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同时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3、2016年4月,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向公司下发了《广西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族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7号),就公司南宁民族大道证券营业部存在未实施有效了解客户身份的程序,且发现客户将本人的信用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后,未按有关业务规则处理、也未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的情况,对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公司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工作并提交了整改报告,采取了如下措施:在融资融券客户新开户及后续服务中加强回访与审查等程序,有效了解客户身份;对于在客户服务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证券账户严格执行相关证券账户报告制度。

4、2015年6月,深圳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措施的决定》([2015]24)号,对公司5月29日上午发生集中交易系统中断的重大安全事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和处分责任人的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信息安全事件,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问责制度,对暴露的问题针对性采取控制措施切实整改,加大对信息安全的投入,加强IT风险管理,积极推进中长期整改计划的落实,加快以客户为中心的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持续提升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水平。

5、2015年1月,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5号),就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向公司及与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等问题,对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公司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工作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将涉及账户授信额度调整为0,禁止已经融资、融券的客户偿还负债后新增融资、融券负债,并在开户环节加强了管理,严禁在本公司交易经验不足的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6、2014年4月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而向公司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函、2014年4月辽宁证监局对沈阳营业部业务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而向该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函,公司已按监管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

(1)融资或融券期限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的,公司已督促客户了结负债;

(2)对于交易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客户,公司将其融资融券授信调整为零,停止向其融资融券。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合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一)业务独立

公司独立从事《营业执照》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拥有独立的业务资质和业务系统,不依赖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具备独立的主营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二)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离,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在劳动、人事、薪酬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四)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依法独立设立账户,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五)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的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第一大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注: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

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参见本章节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3、其他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2014、2015、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3、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5、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6、其他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主体间接认购招商局蛇口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8,474.58万股,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81,016.95万元。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制定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15年8月12日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于2015年8月12日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8月1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

公司致力于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设,从公司治理层面开始,自上而下的对各项业务及管理工作强化制度控制,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未来将把内部控制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之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监督检查,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8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17BJA90136)。审计意见如下:招商证券于2016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发行人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4、2015、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三个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1~6月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下转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