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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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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7-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振东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健先生职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59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喜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59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健先生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赵喜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李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改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喜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健先生职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李健先生的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工作造成实质影响。我们同意李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改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赵喜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此次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2、经审阅赵喜清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根据赵喜清先生的个人材料,我们认为赵喜清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赵喜清先生简历

赵喜清先生简历:

赵喜清:男,中共党员,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自1993年起在龙口港集团任职。2012年1月~2016年1月,在龙口海达物流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2月~2017年8月,在龙口港集团公司,任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