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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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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版)

(3)数量分析员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与建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决策参照数量分析员的风险评估建议,由数量分析员运用统计方法计算投资组合、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风险水平以及各大类资产之间相对的风险水平,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股票风险溢价水平、投资组合调整可能导致的风险变化的评估报告。

2、股票组合的构建和管理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数量模型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采取主动投资方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而言,基于“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可持续成长投资”指导下,本基金深度剖析与把握上市公司的成长动力,以“已投入资本回报率(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ROIC)”为核心财务分析指标,将资本运用效率高、具有可持续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纳入股票投资组合。在股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同时以宏观经济预测和行业趋势分析为辅助。

(1)“可持续成长投资”的内涵

“可持续成长投资”为本基金股票组合构建的核心理念。“可持续成长”指导本基金股票投资决策的基本点是从“企业的增长性”与“增长的可持续性”两个维度进行股票的分析与筛选,判断企业持续增长的投资机会,最大程度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管理人深信,企业的“成长动力”来源于企业如何运用其可运用的资本,资本运用效率的高低决定了企业未来盈利是否可持续。基于此,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体现企业资本运用效率的指标——已投入资本回报率——是企业未来成长动力的综合反映指标。

已投入资本回报率为企业息税后经营性利润(NOPAT)与投资资金(有息负债加所有者权益)之比率,其代表了投资资金的回报水平。总体上,已投入资本回报率分析可以帮助本基金识别出具有稳定盈利增长前景的企业,这些企业资产的内在价值往往会反映在其股票价格长期的稳定上涨之中。短期内可能由于一些市场投资者对一些事件的过度反应,使得这些企业的股票定价被低估,本基金将把握住这些股票的价值回归。

通过对企业盈利的增长性以及增长的可持续性两个维度的综合分析,本基金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的强弱以及上市公司在可持续性评判标准方面的表现,将上市公司分类归入四个象限:第一象限:增长强劲—可持续性强、第二象限:增长较强—可持续性较弱、第三象限:增长乏力—可持续性弱、第四象限:增长较弱—可持续性较强。本基金重点专注位于第一象限的公司,并适当考察有可能向该象限改善的上市公司。相反,对于位于或向第三象限方向恶化的上市公司则采取回避的态度。

(2)股票组合构建

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经过如下六个步骤并最终形成股票投资组合:流动性筛选、根据GICS行业分类体系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划分、盈利增长性:盈利增长分析与筛选、盈利可持续性:已投入资本回报率分析、公司治理评估以及估值考量。

1)流动性筛选

本基金按照一定日均成交额和流通市值标准对上市公司流动性进行初步筛选。在当前得市场条件下,本基金管理人采纳如下两个指标作为股票流动性筛选标准:90个交易日日内平均成交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及流通市值不低于3亿元。本基金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规模、上市公司日均成交额和流通市值的变化情况,以及本基金资金规模,相应调整上述流动性筛选标准。

2)根据GICS行业分类体系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划分

以摩根斯坦利与标准普尔联合发布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本基金管理人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划分。在具体分类过程中,为了使各行业内的上市公司具有可比性,本基金管理人将划分深度进行到GICS三级行业。

3)盈利增长性:盈利增长分析与筛选

本基金主要通过数量模型进行盈利增长的筛选。为此,本基金的盈利增长分析指标评价体系主要从盈利增长能力、盈利质量能力、盈利速度能力和盈利稳健能力四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性进行分析。根据该盈利增长分析指标评价体系,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得到每一上市公司所对应的分值,我们将高于行业平均分值的上市公司纳入可选范围。

同时,由于上市公司股价还受到诸多非数量化因素的影响,例如经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政策法规等,因此,在进行数量分析的同时,投资管理团队将跟踪市场变化以及不断更新的信息,关注数据以外的因素。

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趋势,以谨慎的态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数量模型进行适当地修正,以确保模型的有效性。

4)盈利可持续性:已投入资本回报率分析

已投入资本回报率是本基金股票组合构建的核心指标。本基金将使用本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ROIC模型”来评估上市公司的资本运用效率。ROIC模型是通过如下两个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的资本运用效率:一是“已投入资本回报率”,二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已投入资本回报率为企业息税后经营性利润(NOPAT)与投资资金(有息负债加所有者权益)之比率,其代表了投资资金的回报水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企业有息负债成本和权益成本的加权平均,其代表了企业资本运用的代价。只有那些已投入资本回报率高、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低的企业才被认为是有效地运用了其可得资本的企业。

在第三步盈利增长分析与筛选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上述两个指标把股票分类归入四个象限:第一象限:ROIC高—WACC高、第二象限:ROIC高—WACC低、第三象限:ROIC低—WACC低、第四象限:ROIC低—WACC高。本基金将选择第二象限“ROIC高、WACC低”的股票,从而确定可投资的股票组合。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适当考察有可能向该象限改善的上市公司。相反,对于位于或向第四象限方向恶化的上市公司则采取回避的态度。

5)公司治理评估

在已投入资本回报率分析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公司治理和估值水平以最终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为此,本基金从如下五个角度建立了中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体系,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进行评估:企业的纪律性约束、对股东利益的关注、企业策略执行评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持续创新能力。本基金管理人将以该评估体系为参照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分,将综合评分在60分(包括60分)以上的上市公司纳入股票组合。

6)估值考量

本基金股票组合构建的最后一步为股票的估值考量,其目的在于确定股票的最终目标价格,以判断股票的内在价值和可能回报。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绝对估值法下的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利折现模型以及相对估值法。本基金将选择估值吸引的上市公司股票。

7)动态监测与评估

上市公司的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随着经济、政策、市场和环境的变化而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因此本基金将对上市公司的上述各方面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股票组合。

8)股票组合构建考虑的其他因素

在股票组合构建过程中,本基金亦将考虑以下因素:

个股持仓量的政策限制

本基金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投资,杜绝违法、违规的现象。基金的相关文件对个别行业及个别股票的投资最高比重做出限制。

分散投资和风险控制

参考数量化风险分析结果,确认主动性风险的来源,并将风险分解到各个层面,如资产类别、行业及股票,减少风险集中度,并不断地进行收益-风险最优化测试。

3、行业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上述六个步骤精选出来的股票组合,完全是以自下而上方式构建而成的。这样的组合可能在单一行业集中度较高,造成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较高。因此,本基金将主要利用“投资时钟”模型,通过建立“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对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并据此对组合成份股的行业分布加以适当调整。

基本原则是,本基金对行业历史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的分析,在行业间进行配置,使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达到收益的最大化。

(1)投资时钟

在一般意义上,投资时钟表明了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各个行业的投资表现如何。比如,在经济发展停滞时,防御型的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在经济快速发展时,周期性的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另一方面,通常价值型的行业在货币政策紧缩时表现较佳,而成长型的行业在货币政策较宽松时,相对表现较好。

根据这一理论基础,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中国的行业研判的定量分析,从而得以观察在不同的经济周期中行业相对表现的排列。

(2)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和行业优化配置原则

1)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

在投资时钟模型对行业趋势研判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从如下四个角度通过建立“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来确定行业的投资价值:行业景气度、行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国际产业竞争力比较和估值比较。

2)行业优化配置原则

本基金的行业优化配置采取以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1级和2级行业权重为基础、上下浮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

分析员在上述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的基础上,每月对全部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序,由此决定不同行业的投资权重。具体评分方法分为5个级别,即:“++”、“+”、“0”、“-”以及“--”。对于投资价值评估得分很高(++)或高(+)的若干行业,给予“增持”的评级,即在该行业原市场权重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投资;对于评分居中(0)的行业,本基金给予“中性”或“市场权重”的评级,即在资产配置时维持该行业的原市场权重;对于投资价值评估得分低(-)或很低(--)的若干行业,本基金给予“减持”的评级,即在该行业市场权重的基础上减少一定比例的投资。

4、债券组合的构建和管理

(1)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自上而下”的原则,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并本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2)债券组合构建

本基金债券组合构建主要基于“自上而下”的原则,特别是对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品种的投资。在债券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采用若干定量模型来对宏观和市场两方面数据进行分析,并运用适当的策略来构建债券组合。

1)债券投资主要定量模型

本基金主要使用如下定量模型进行债券数据分析:宏观经济多因素回归模型、利率期限结构模型、组合构建模型、利差模型、信用风险评估体系。

2)债券投资主要策略

在债券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采用类属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相对价值配置等方法决定不同券种之间和不同期限券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债券资产配置方案。

类属配置

通过对债券基准收益率的研究以及各类属债券之间利差的历史变化特征进行分析,寻找当前的市场投资机会。

久期管理

债券分析员通过对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运用数量模型判断未来利率走势,提出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的建议。

收益率曲线配置

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从而通过子弹形、哑铃形和梯形等配置方法,在短、中、长期债券间确定比例。

相对价值配置

在市场中寻找其他各个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在此策略中,本基金主要衡量这样几方面的指标:流动性、信用度、收益率等。

企业债券投资

本基金注重单个企业债券品种信用风险的控制,并且结合流动性选择优质企业债券。

(3)债券选择

本基金的债券选择通过如下三个环节:数量小组初步筛选、债券分析员研究和集体讨论。

债券投资对象的选择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度

信用评级在BBB+以上,评级必须由国内外权威的专业评级机构做出;发行人如果是上市公司,不可以是ST或者PT;有一份信用分析评价为“中性”以上的研究报告的企业债。

2)关联性

发行人和本基金管理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4)投资决策主要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主要指标有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进出口额和汇率等;

3)债券市场各主要收益率曲线到期收益率数据;

4)国内外权威专业机构的企业信用评级;

5)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

6)国内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数据。

(5)债券投资决策流程

1)债券分析员每月撰写债券市场研究报告,对上月央行资金回笼情况、债券票据发行情况、债券市场走势等做出分析,对今后半年内收益率曲线的变化做出预测,对当月的债券组合久期提出建议,供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做出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久期来构建债券组合,根据市场利差情况决定债券组合中的类属配置;

4)债券分析员通过对流动性和信用的分析向债券池中加入企业债券;

5)基金经理从债券池中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构建组合;

6)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发出的交易指令;

7)稽核部负责每日对债券组合的久期进行监控,允许组合久期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规定久期的一定范围内有所偏离。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价值。本基金权证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投资品种的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6、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基金经理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选择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中证综合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

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55%+中证综合债指数×45%。

本基金认为适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履盖沪深两个市场,能够反映两个市场的全貌;

2、应以成份股的可自由流通股数进行加权;

3、业绩基准的编制和发布应有一定的历史;

4、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使基金的单位风险收益值从长期平均来看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单位风险收益值。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9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关于中国平安(代码:601318)的处罚说明

2017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敖翔涉嫌违法买卖股票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经查明,敖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敖翔于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5年4月至调查日(2016年5月6日)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

“徐某珍”账户于2010年9月20日开立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樟树富通街证券营业部,资金账号19****33,下挂上海股东账A31*****38和深圳股东账户01******89;2014年12月10日开通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资金账户为90****44,下挂深A信用证券账户06******56和沪A信用证券账户E02*****18。

敖翔在上述证券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徐某珍”账户通过网上委托、手机委托等方式交易“中国平安”、“欣旺达”、“金城股份”等多只股票。经查,“徐某珍”账户累计转入资金6,056,900元,转出资金5,916,054.8元,累计买入金额25,916,482.17元,卖出金额25,775,796.68元,合计亏损140,685.49元。截至调查日,“徐某珍”账户无期末持股,资金余额159.71元。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敖翔能积极配合调查。

上述违法事实,有任职情况说明、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记录、银行账户流水和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敖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敖翔在陈述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徐某珍”账户由其父亲敖某生2010年开立并独立控制,资金主要来源于父亲的积蓄,自己也将部分闲置资金借给父亲,但对父亲开立并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并不知情。直至2014年初,才知晓父亲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的事实,并协助父亲进行了少量股票操作。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请求考虑上述情况酌情处理。

我局认为,根据在案证据,敖翔与其父亲2010年开始在上海共同居住生活,“徐某珍”账户开立后,即通过敖翔多个银行账户转入多笔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敖翔及其夫妻共同财产;资金转出主要去向为敖翔夫妻、其他个人和企业,用于敖翔家庭日常生活消费以及敖翔对外投资、借给朋友和支付离婚协议费用等。“徐某珍”账户网上委托交易使用多个MAC地址,对应的IP地址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无锡、南通、南昌和丽江等地,同时还有多笔敖翔通过手机下单的交易记录。敖翔所称其父亲在上海家中使用单一MAC地址下单交易、自己在2014年初之后才知道“徐某珍”账户并仅协助进行少量股票操作的说法与上述事实明显不符。敖翔在接受调查时承认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称融资融券账户都由其操作。综合本案情况,虽然不排除敖某生可能使用“徐某珍”账户进行了股票交易,但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敖翔主要控制和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违法事实。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深圳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此次事件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平安证券一名部门员工利用个人账户参与股票市场交易而违规,是该员工的个人行为。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无任何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业绩比较基准: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55%+中证综合债指数×45%;(3)业绩比较基准日期为2008年9月2日,即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日收盘价格为计算基数;

(3)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其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其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5、“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电子版资料发送服务进行了更新;

7、“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进行了更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