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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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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回复函的公告

2017-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回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7】第27号的问询函, 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高度重视,董事会组织公司财务部门、年报审计会计师相关人员开会讨论,认真研究问询函相关问题,公司于10月16日完成相关回复,现将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深交所问询: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为6,177.97万元,同比增长19,079.96%,占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6.32%。请逐笔说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6,177.97万元,公司半年报披露时,将上述政府补助合计6,177.97万元,全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的相关要求,经会计师核查,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6,177.97万元,其中:应确认“其他收益”1,802.18万元;应冲减“财务费用-借款利息”2,139.79万元;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236.00万元。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应确认的具体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1:2017年6月,根据凤阳县财政局凤财【2017】64号文件《关于给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纳税奖励的通知》,凤阳县财政局给予公司2015年、2016年度纳税额度奖励2,173.90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收到。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该笔奖励资金系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项目2:2017年6月,根据凤阳县财政局凤财【2017】63号文件《关于给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专项补贴的通知》,为推广煤改气工作,鼓励企业做好节能减排的同时帮助行业龙头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给予公司2016度天然气采购总额20%的节能减排专项补贴资金1,777.97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收到。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该笔奖励资金系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项目3:2017年6月,根据凤阳县财政局凤财【2017】62号文件《关于给予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贴息的通知》内容,凤阳县财政局给予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在金融机构发生的贷款利息50%的利息补助共计2,139.79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收到。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该笔资金冲减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项目4:系公司以前年度收到的与窑炉技改专项补助资金,本期应摊销确认收益24.21万元。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该笔奖励资金系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项目5-10:主要系公司收取的各项政府补贴资金,如标准化建设项目奖励,安徽名牌奖励资金、岗位技能补贴等,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收到的根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核查程序】

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公司收到的政府各项补助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的全部政府补助相关文件以及与资产相关补助未执行完毕的政府补助文件,获取并检查政府补助项目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法规等资料,判断补助项目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同时判断该笔补助资金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还是不相关;

2、检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银行收款附件,检查拨款单位及款项用途是否与拨付文件一致;

3、检查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账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

4、检查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是否正确,对应补助资产建设及使用情况,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摊销是否与对应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期间一致,测算政府补助的摊销金额是否正确。

【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6,177.97万元,公司半年报披露时,将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合计6,177.97万元,全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的相关要求,经会计师核查,公司本期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6,177.97万元,其中:应确认“其他收益”1,802.18万元;冲减“财务费用-借款利息”2,139.79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236.00万元。

上述列报差异对公司半年报利润无影响。

以上处理符合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问询: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的公告》,称你公司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上述交易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为进展中。请说明上述交易的具体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资金支付、工商变更等,上述进度是否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以及是否均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的事项,披露了该事项涉及协议的具体内容,协议明确规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有效,2016年4月22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016年7月7日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在2016年7月12日拿到最新营业执照当日披露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股份”)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创赢浩”)50.42%认缴出资额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号)。

根据协议约定:

“公司同意在其股权受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以换发新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为准)20个工作日内,向际创赢浩缴付按照如下计算公式计算的出资额(第一期出资,即与上实创投同比例缴付出资):

公司第一期出资额=人民币12,100.8万元×上实创投在德力股份第一期出资日时对际创赢浩的实缴出资额÷上实创投对际创赢浩的认缴出资额

公司剩余的出资应根据贝琛网森基金投资项目的进度需要在贝琛管理向贝琛网森基金各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后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与上实创投以同等比例(指未缴出资与认缴出资的比例)缴付并注入际创赢浩。”

截止目前公司根据贝琛网森基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分批次共已支付的出资额为11,00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的出资额尚有1,100.8万元未出资到位,公司将根据贝琛网森基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要求进行出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均根据协议约定执行,并均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问询: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3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7年上半年均未达到预计收益。上述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产是否需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回复:

1、2017年1—6月份公司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未达到预期效益的说明:

1.1、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于2012年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历年实现效益情况:2012年实现155.60万元,2013年实现1,713.61万元,2014年实现176.54万元,2015年实现627.31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模具投入:由于该项目的产品为公司产品的升级,产品生产所需和公司原有模具相比单价较高且模具具有不可替代性,;而我公司采用的模具摊销方法为一次摊销法,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②设备折旧:该项目的设备大多为进口设备,设备原值较高;由于公司的生产特性,设备长期处于高温、震动、强酸碱腐蚀以及超强度使用,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玻璃熔炉、退火炉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③产品良率及价格未达预期。近年来公司所处的行业整体低迷,为了保持市场份额,公司对该项目生产的部分产品做了促销,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2015年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改造升级,于2016年3月完成技改,正式投入生产,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生产运营正常。由于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用自有资金进行升级改造,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的使用效益无法进行有效的单独分析与核算。

1.2、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12年10月底全部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的主要原因为受市场环境低迷的影响,以及随着人工成本、原料成本的上升以及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在经济下滑及餐饮业消费低迷的形势下,对部分产品做了促销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募集资金投资的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期已陆续使用自用资金进行大修理,项目状态又发生较大的变化,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效益目前无法进行有效的单独分析与核算。

1.3、公司“年产2.3万的高档玻璃器皿项目”2016年4月份正式达产,基本达到预计生产能力。该项目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为受市场环境低迷的影响,以及随着人工成本、原料成本的上升以及公司为保持市场份额,在经济下滑及餐饮业消费低迷的形势下,对部分产品做了促销导致毛利率下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在原自有资金投资项目上已进行升级改造,故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效益目前无法进行有效的单独分析与核算。

1.4、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投产,2017年1-6月份含各项减值的亏损金额为19,873,991.14元。受经济下滑及餐饮业消费低迷对销的影响,该项目产能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释放,产品产销率未能达到预期;前期由于对进口生产线的消化耗费了较大时间才使得良品率达到设计的预期,致使公司产品成本较高;同时由于受行业整体低迷的影响,国外品牌在国内的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致使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未能达到原定的预期。

2、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予以评估并已进行相应的减值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没有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行业整体低迷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使得产品销售价格以及毛利率未达预期,但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截止2017年6月末,上述资产减值情况为:2.3万吨高档玻璃生产线项目资产组经评估机构评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3.5万吨高档玻璃生产线项目资产组经评估机构评估,未发生减值,计提的1,539,618.10元减值系更换的设备爆口机、拉伸机按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资产组经评估机构价值测试,合计计提20,760,836.13元的减值准备;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资产组经评估机构减值测试,计提22,912,400.00元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判断,除已计提的减值外,无新增减值。

深交所问询: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42.13万元。请说明上述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与原因。

公司回复: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存货跌价准备标准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存货类别划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1)报告期末原材料主要系纯碱、重质碱、石英砂等,流动性较好,无积压库存。期末计提的原材料减值准备主要系白玉瓷碎玻璃,由于公司已停产白玉瓷产品,原材料结存的白玉瓷碎玻璃流动性较差,暂无使用计划,公司按照碎玻璃市场价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与账目结存成本比较,期末计提减值准备29.33万元,其他原材料计提减值准备12.36万元。

2)公司产品生产周期短,在产品金额基本固定,主要系熔炉内玻璃溶液,且金额较小。根据公司产销安排,流动性政策,本期在产品无新增减值准备。

3)周转材料主要系包装物,部分包装物库存时间较长,存在霉烂毁损现象,公司对包装物的减值测试方法采用“库龄分析法”,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减值,本期经测算本报告期计提跌价准备39.71万元。具体计提政策如下:

4)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较多,整体经济环境持续低迷,公司所处行业中小企业众多,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受市场竞争影响,国外竞争对手在国内的产品降价,在市场环境相对低迷的情况下,行业内低价促销等无序竞争明显,报告期末存货出现一定积压,为保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对部分市场及产品加大了折让和促销力度,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对报告期末库存商品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政策如下:对期末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区分常规产品和定制化产品(礼品促销品),区分标准为①库龄在3年以上常规产品和库龄超过1年的定制化产品;②库龄未超过3年库龄未超过1年的定制产品。对不同产品采用可变现净值的测算方法如下:

i、库龄在3年以上常规产品和库龄超过1年的定制化产品,由于结存年限较长,公司通过分析产品入库、销售等流动性情况,判断未来预计销售情况,对未来无法通过市场变现,只能通过回炉二次利用的库存商品,公司对此部分积压库存,按照碎玻璃的市价来测算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可变现净值为库存重量(吨)*碎玻璃单价(元/吨)的金额,碎玻璃单价即资产负债表日的采购单价。

ii、对库龄未超过3年的常规产品及库龄未超过1年的定制产品,此类产品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公司对此类产品按照预计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库存商品的售价(不含税)*库存数量*(1-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率=(本年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销售费用)/本年营业务收入,售价即该库存商品最近月份的售价。

(2)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3,437.65万元,较期初增加853.24万元,增长33.01%。

存货跌价明细表

单位:万元

(3)公司半年度报告中,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42.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原材料”报告期内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0.53万元,转销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对无使用计划的“原材料—白玉瓷碎玻璃”进行销售,由于其已计提了减值准备,故期末结转其销售成本时需将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销所致。

②“库存商品”报告期内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02.52万元,转销原因:报告期内,因公司产品销售需要,本期销售的产品中有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库存商品,故期末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需将该产品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销所致。

③“周转材料”报告期内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9.08万元,转销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所需,本期投入的“周转材料—包装物”中有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包装物,故期末结转其消耗成本时需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销所致。

深交所问询:根据半年报披露,你公司报告期末房屋及建筑物、熔炉、退炉、煤室发生炉、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2,207.61万元。请说明上述资产闲置的原因、未来使用计划,以及是否已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

公司回复:

1、公司报告期末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2,207.61万元。公司存在资产闲置的原因主要分为:

(1)根据窑炉使用情况,对部分炉龄期截止的窑炉需要维修检测或者大修理,检修及技术升级改造期间,会导致部分设备资产暂时闲置;

(2)公司根据市场产品需求变化情况,会新增生产线补充现有产品结构,在设备正常投入使用之前,暂时闲置;

(3)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如设备故障可能会需要临时更换设备,故公司会备用一部分设备替换使用,备用设备属于闲置状态;

(4)公司生产线技改中,对拆除、替换及报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且无后续使用计划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2、公司期末闲置资产的情况及未来使用计划

单位:元

针对公司期末闲置资产,公司未来进一步的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根据窑炉使用情况,会对部分炉龄期截止的窑炉需要维修检测或者大修理,检修及技术升级改造期间,会导致部分设备资产暂时闲置,待窑炉检修合格后,设备即投入使用。

2)公司2013年购置的进口奶瓶生产线,计划补充公司产品结构,拓展新的市场领域,但因设备存在技术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导致设备一直闲置。公司针对该奶瓶生产线设备仍在积极与国外技术专家进行沟通,寻求技术突破,积极开拓市场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3)对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临时更换备用的资产,可根据生产需求,进行调配替换使用。

4)对公司生产线技改拆除、替换及报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公司对此类资产暂无后续使用计划,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予以处理。

3、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暂时闲置固定资产及其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末,公司闲置资产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5,225,783.46元,其中:因窑炉技改暂时闲置的资产期末经减值测试无新增减值准备,期末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19,068,803.07元;奶瓶生产线因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减值准备1,538,652.72元,已足额计提减值,本期无需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备用闲置设备经减值测试,期末累计已计提1,471,799.55元减值准备,已足额计提;对公司生产线技改拆除、替换及报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其中对十一分厂窑炉技改拆除的焊接拉伸机和一台爆口机,上年末已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可收回金额,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539,618.10元,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其余资产已按照资产预计净残值作为可收回金额,截止期末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606,910.02元,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深交所问询:根据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中的保证金等往来款同比下降-89.58%。请说明下降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半年报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中的“保证金等往来款”本期发生额54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53.35万元,下降89.58%,主要系:(1)上期公司退还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参与方1,000.00万元保证金;(2)上期公司支付深圳市夏鸣信息技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标定金1,453.30万元;(3)本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05.86万元以及本期因业务合作需要向客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等事项综合影响所致。

2017年10月1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问询函的回复》所涉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