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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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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
参加行政诉讼的公告

2017-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编号:2017-058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

参加行政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行政诉讼第三人

● 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因本次公告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且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依据目前的信息公司尚无法判断下属子公司使用该地块进行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泰”)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长沙中院”)送达的(2017)湘 01行初520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以及两位原告的《行政起诉状》,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长沙中院(2017)湘 01行初520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长沙中院受理原告朱美玲、朱霞玲诉被告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一案后,发现长沙联泰与上述案件被诉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特通知长沙联泰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要求长沙联泰在收到上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长沙中院行政审判庭递交举证相关材料;并就举证期限和要求事项进行了通知。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行政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原告:朱美玲、朱霞玲

被告: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第三人: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作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土地审批单》(望政国土字[2017]第07号)将原告房屋所在地划拨给第三人使用的行政行为违法。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且处于举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依据目前的信息公司尚无法判断下属子公司使用该地块进行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2017)湘 01行初520号》

(二)《行政起诉状》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编号:2017-05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中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7年10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预中标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10月20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该项目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公司所属的联合体成为该项目中标人。现将本次项目预中标概况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440513-201704-065-0002

(二)PPP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

(三)PPP项目招标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项目投资概算:人民币80,329.63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相关部门评审价为准;

(五)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按顺序):黄建勲、马裕添、郑少文;

(六)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30年(含1年建设期)

2、服务要求(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金灶镇、西胪镇、河溪镇和海门镇镇区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总服务人口约55万人。

镇区部分:金灶镇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0.75万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干管总长度约18.491公里,另外新增不小于干管长度30%的配套支管;西胪镇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1.5万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干管总长度约21.05公里,另外新增不小于干管长度30%的配套支管;河溪镇新建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1.0万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干管总长度约15.73公里,另外新增不小于干管长度30%的配套支管;海门镇新建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1.5万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干管总长度约17公里,另外新增不小于干管长度30%的配套支管。

农村部分:潮阳区需要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52个,服务总人口146620人,设计总规模14530 m3/d。其中金灶镇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2个,设计总规模7610m3/d;西胪镇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7个,设计总规模6220m3/d;海门镇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个,设计总规模700m3/d。

镇一级污水设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其中西胪镇处于河溪水库集雨范围内的乌岩村、外輋村、内輋村、尖山村、岩前村、里溪村、龙溪村共7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准)。

最终出水执行标准以各项目环评批复为准,出水水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七)成交价(政府正常年份年付服务费金额):人民币7,695.27万元/年;

(八)回报机制:联合体成员共同出资将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项目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服务费、农村污水处理服务费三部分。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机制,潮阳区政府根据签订的PPP合同履行付费义务。

(九)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出资比例:联合体成员共同出资将成立项目公司,公司出资比例75%,达濠市政出资比例为1%,汕头市瑞康投资出资比例24%,联合体各成员按出资比例共担收益与风险;项目公司成立之后,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对项目公司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十)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融资需求明确,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技术先进和运营经验丰富等优势,促进绩效管理,为实现项目全周期成本控制,本项目将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DBFOT)模式。

二、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