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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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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红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达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较年初余额增加6,320万元、增加49%,主要是本期三胺、车用尿素、硝酸硝铵产品销售上量,票据收款相应增加。

2. 预付款项较年初余额减少4,525万元、下降40%,主要是上年预付原料、贸易商品款项在本期到货。

3. 存货较年初余额减少14,121万元、下降38%,主要是上年末化肥淡储产品在本期发货以及本期公司加大销售力度有效降低了产品库存。

4.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4,699万元、下降39%,主要是本期抵扣了上年末留抵进项税额。

5. 在建工程较年初余额减少52,854万元、下降97%,主要是本期元坝气田天然气储气调峰工程项目目前已竣工投产、于本年5月预转固所致。

6. 预收款项较年初余额减少26,702万元、下降71%,主要是上年底预收产品销售款项在本期发货确认收入。

7. 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增加683万元、增加40%,主要是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

8. 递延收益较年初余额增加667万元、增加31%,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计入递延收益所致。

9.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406万元、增加455%,主要是本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6】22号文,将房产税等相关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报所致。

10.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613万元、下降60%,主要是上年同期受市场影响,公司对部分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对部分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1.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4,284万元、增加216%,主要是本期市场有所回暖,尿素、三聚氰胺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年有所上涨。

12.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78万元、下降93%,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废旧资产的支出。

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664万元、增加424%,主要是本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上升,且本期直购电返还导致成本减少,使得本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865万元、增加93%,主要是本期公司元坝气田天然气储气调峰工程项目转固,建设投入现金支出同比去年减少所致。

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015万元、下降458%,主要是本期压缩贷款规模,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9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14: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红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润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润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本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陈润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提名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参股子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还款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期发布的《公司关于延长参股子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借款还款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6)。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红浪、虞孟良回避了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同期发布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开拓海外市场,自2012年以来,公司在一段时间内以赊销的方式向AMB公司销售车用尿素(AUS32),截止2017年9月30日,AMB公司欠公司货款合计2,019,601.70美元。针对上述货款,公司已向AMB公司多次发出催收通知,并于年初成立清欠工作组,与AMB公司交涉,全力催收欠款。

由于AMB公司自身经营风险管控问题,该公司大量外部债权已实质难以收回,并造成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已于今年5月停止经营业务,根据AMB公司提供的其2017年9月的财务报表,其已资不抵债,截止2017年9月末,AMB公司账面资金余额仅为54,137.44美元。因其是一家轻资产的贸易公司,无固定资产用于抵押,公司对AMB公司的应收账款面临较高的无法收回风险。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从谨慎性原则出发,结合公司的会计估计方法及AMB 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经综合研判,公司拟对应收AMB公司账款余额2,019,601.70美元按照个别认定法,以9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即1,817,641.53美元,折合人民币12,063,505.07元(按照2017年9月30日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6.6369元计算)。

截止2017年8月末,公司已按照账龄法,经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207,326.95元人民币,本次补计提坏账准备7,856,178.12元人民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35)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34)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李毅先生简历

李毅,男,1972年7月生,民建会员,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四川省射洪县丝绸厂财务科、四川省射洪县蚕丝公司办公室、《射洪报》社就职,历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射洪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四川省射洪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主席,射洪县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任射洪县政协副主席、射洪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毅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9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14: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7名,实际参加监事7名,无授权委托情况。

(四)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维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参股子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还款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期发布的《公司关于延长参股子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借款还款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期发布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期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3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35)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度内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17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17年11月8日15:00至2017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

公司将于2017年10月31日刊登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

《关于提名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李毅先生简历已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32)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仅一项议案,故不再对提案设置“总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A栋1006号)

(四)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8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爽、陈希、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lushuanglion@vip.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 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标识,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参股子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

产品有限公司借款还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借款对象:

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2. 借款方式与额度: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美丰梅塞尔借款1,600万元

3. 延长借款还款期限及还款延期期间的借款利息:

延长借款还款期限至2021年9月12日,还款延期期间的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筹措流动资金综合利率水平确定。

4. 延长借款还款期限的主要原因:

受食品级二氧化碳市场行情低迷影响,且由于美丰梅塞尔近期工程项目尾款支付及日常运营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量增加致美丰梅塞尔流动资金相对紧张。

一、延长借款还款期限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丰梅塞尔”)经营发展需要并降低其融资成本,2014年9月1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美丰梅塞尔提供额度为1,75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0%收取利息。梅塞尔中国也同时向美丰梅塞尔提供同等额度与利率条件的借款。

上述借款事项可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3)。

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美丰梅塞尔分3次,分别同时向公司和梅塞尔中国借款,各合计1,600万元,即公司对美丰梅塞尔的实际借款额为1,600万元。

因受食品级二氧化碳市场行情低迷影响,且由于美丰梅塞尔近期工程项目尾款支付及日常运营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量增加致其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故其未能于2017年9月11日借款到期日及时归还公司提供的1,600万元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已于2017年9月16日发布《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1)。

为缓解美丰梅塞尔经营资金紧张的局面,保证其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拟延长对美丰梅塞尔借款的还款期限至2021年9月12日,延长还款期间的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筹措流动资金综合利率水平确定。

本次延长还款期限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长还款期限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接受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667788351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556号

法定代表人:陈荣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农业用、民用二氧化碳气体,提供技术支持,售前售后服务,以及工业气体在环保、高新技术方面的专业应用技术,气体及气体应用相关设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和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末,美丰梅塞尔拥有总资产6,93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229.12万元、流动资产2,706.62万元),总负债4,539.08万元,净资产2,397.57万元,资产负债率65.4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延长还款期限协议

本次公司延长美丰梅塞尔还款期限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美丰梅塞尔签订关于延长还款期限的协议。

四、本次延长还款期限的主要内容

(一)延长还款金额:人民币1,600万元;

(二)延长还款期限:2017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2日;

(三)借款利率:

2014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1日,公司对美丰梅塞尔的借款利率按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的利率执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0%。

2017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2日,还款延期期间的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筹措流动资金综合利率水平确定。

五、本次延长还款期限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因美丰梅塞尔近期工程项目尾款支付、日常运营及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资金需求量增加致美丰梅塞尔流动资金相对紧张。为缓解其经营资金紧张的局面,保证美丰梅塞尔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延长对美丰梅塞尔借款的还款期限至2021年9月12日。

(二)存在的风险

美丰梅塞尔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对其提供借款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对美丰梅塞尔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美丰梅塞尔是公司绵阳工业园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对公司绵阳工业园二氧化碳废气回收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环保经济的政策方针。本次延期借款有利于保证美丰梅塞尔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有助于其通过进一步做好装置技改,降低生产成本,走出行业低谷,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美丰梅塞尔的另一方股东——梅塞尔中国也将按其对美丰梅塞尔的出资比例按同等条件延长其对美丰梅塞尔借款的还款期限。本次延长还款期限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为 1,600万元,均为对美丰梅塞尔的借款,无逾期的对外借款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对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借款的还款期限事项理由充分、合理,公司履行了决策程序。美丰梅塞尔的另一方股东——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也将按其对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按同等条件延长其对美丰梅塞尔借款的还款期限。本次延长还款期限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长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还款期限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以其所持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股权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瑞”)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丰”或“公司”)与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共同投资设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投资人民币6,120万元,持股占比51%;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880万元,持股占比49%。相关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与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17)。

因生产经营需要,并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考虑,四川双瑞于2016年11月18日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申请信用贷款5,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

受低油价影响,LNG产品的市场价格近年来都在低位运行,故在到期偿还前期贷款后,四川双瑞经营压力大,流动资金将出现紧张局面。经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沟通,其同意在四川双瑞将其持有的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阆中双瑞”)53.75%的股权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质押后,向四川双瑞提供5,000万元股权质押贷款。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持有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为其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为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2017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红浪、虞孟良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6楼

法定代表人:谷曙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674382110

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发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准,且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907C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29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8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亿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出资91.8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8.2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持有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为其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四川双瑞用于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的资产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名称

四川双瑞持有的53.75%阆中双瑞股权,账面价值人民币7,143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

截至2017年9月末,阆中双瑞净资产为13,291.1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故账面价值7,143万元的阆中双瑞股权折合其股权比例约53.75%。

(二)资产权属

该股权资产为四川双瑞持有,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7日

注册地: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迎宾大道东段

法人代表:闵晓松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阆中双瑞股东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四川双瑞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贷款的利率为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暨质押贷款额度为标的股权账面价值的70%,符合市场股权质押贷款的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后,四川双瑞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将签订《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所持有阆中双瑞能源公司53.75%的股份(以下称“质物”)作质押,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

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代理人,质权人或其代理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权机关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办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2017年,公司选择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申请办理贷款业务,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角度出发,可为公司长远发展寻求畅通的融资渠道和可靠的资金支持。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本次质押贷款用于其短期流动资金周转,是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双瑞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天均、冀延松、林枭对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贷款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上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三)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四)该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有利于降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