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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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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7-01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先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歆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宏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7-01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6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3,500.00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94,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319,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5,230,7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440ZC03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铭普光磁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2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铭普光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7-0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铭普光磁,证券代码:002902)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复牌。

一、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情况的说明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铭普光磁,证券代码:002902)自2017年9月29日上市以来,股票累计涨幅较大。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2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9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以上公告分别见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并充分向市场揭示风险,公司决定就前述事项进行进一步核查,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公司自查情况的说明

(一)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较大,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停牌自查结果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均严格执行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2017年9月29日以来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包括近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持续增长,但不排除出现因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下游行业需求出现突然下滑或产品价格快速下降的情况,或出现原材料、劳动力价格上涨过快等其他导致公司利润下滑的情形。公司无法保证每个年度业绩的持续同比增长,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带来的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形,注意投资风险。

(二)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通信设备所用光磁通信元器件的制造,公司主要客户为通信设备厂商,公司所处的光磁通信元器件行业为通信设备制造的上游行业,为核心网设备、网络覆盖设备和终端用户设备等各类通信设备制造厂商提供重要的光磁通信元器件,与通信设备制造业息息相关,因此,本公司受下游通信设备行业波动的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通信技术的更新换代、国内外通信产业政策的变化、通信设备领域的国际贸易争端等因素都可能导致通信设备行业的波动,影响通信设备厂商对光磁通信元器件的采购需求,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业绩产生直接不利影响。

(三)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作为国内重要的通信设备光磁类部件供应商,公司已拥有华为、中兴、烽火通信、三星(Samsung)等一系列重要客户,这些客户不仅仅是公司的重要收入和盈利来源,也关乎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品牌形象。若未来因公司的生产能力、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价格或服务无法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与客户发生重大纠纷;客户的下游客户对其上游供应商提出更严苛的要求而公司短期内无法达到等原因导致公司重要客户流失或重要客户大幅削减公司的采购量,公司业绩和品牌形象均可能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四)外协加工商的风险

本公司部分产品或产品的部分生产环节属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公司采用了较大比例的外协加工,将部分产品或产品的部分生产环节转移到人工成本相对较低的内地外协加工商来加工,但外协加工的采用也增加了公司的运输和管理成本,提高了公司的存货规模。虽然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一或少数几个外协加工商的情况,但如果其中一些大型外协加工商发生意外变化,或公司未能对外协加工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磁芯、漆包线、管芯/芯片、塑胶料、下套/尾纤等,原材料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大,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2.91%、48.08%、53.63%和56.04%。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产品价格调整滞后或难以向下游转嫁,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关键原材料供应风险

通信光电部件的上游原料及组件主要为管芯,随着境内企业的对于管芯中主芯片的研发能力以及管芯封装技术及能力的提升,公司主营产品中低速率的光器件和光电模块所需核心原材料之一的管芯采购由境外企业逐步向境内企业转变。但高速率/长传输距离产品管芯中主芯片研发难度大、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目前全球能提供商业化量产及保持领先优势的中高端主芯片提供商只有日本三菱、Broadcom、MACOM等少数几家境外企业,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技术垄断优势,若上述供应商的供货因各种原因出现中断或减少,或上述主芯片提供商利用其垄断地位大幅提高供货价格,会对本行业的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未获通过而不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2011年11月17日,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144000176),有效期三年(自2011年至2013年)。根据规定,公司2011至2013年享受15%的优惠税率。

2014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444000429),有效期三年(自2014年至2016年),公司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所得税率。

若未来因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要求,或国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优惠所得税率,公司的净利润将受到直接不利影响。

(八)存货规模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存货规模增长迅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3,155.95万元、29,535.95万元、35,588.30万元和30,728.27万元,相比上一年度末增幅分别为3.95%、27.55%、20.49%和-13.66%,占公司当年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3.63%、35.54%、41.04%和31.78%。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8、4.15、3.45和1.81。

公司存货规模较大与公司有较大规模的外协加工以及公司作为大型通信设备厂商的供应商的特点有关,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管理存货和控制存货增长,将可能增大公司的资金周转风险和资金成本,还可能出现存货减值等风险,从而使公司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九)存货计提跌价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网络通信领域磁性元器件、通信光电部件产品和通信供电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了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拥有较多的产品系列,同时也加大了存货规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3,155.95万元、29,535.95万元、35,588.30万元和30,728.27万元。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和发出商品等构成。公司一直保持与原材料供应商和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合理安排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储备,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存货的周转速度。但随着本公司销售收入、资产规模的进一步增长,本公司的存货也会相应增加,未来不能排除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个别客户经营出现困难等市场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发生退货、甚至取消订单,致使出现存货跌价、积压和滞销情况,公司将出现存货减值而计提较多跌价的风险。

(十)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9.72%、19.44%、17.48%和6.0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同时募集资金的投入将产生固定资产折旧和各项直接费用等。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43,523.07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尽管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但受建设进度、未来市场环境变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存在不能按期投产、投产后未能达到计划产销量或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等风险。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将新增公司每年度的折旧摊销合计1,992.00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预期实现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业绩下降的风险。

(十二)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受宏观经济、政治、投资者预期、行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以及上市后的股票交易价格将受股票市场波动影响,有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特别注意股市价格波动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公司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7-01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7人,实际参加会议7人,会议由杨先进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7-01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三红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