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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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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和金额:1、汇鸿鸣石500指数增强春天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金额5000万元;2、望正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金额5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基金可能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度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证券投资,存量规模不超过31.6亿元,年度新增投资约4.6亿元,存量投资退出后可以滚动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公司专业投资平台通过自营投资或通过信托、证券、基金公司等第三方通道和私募平台进行投资。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嘉”)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整通过公司专业投资平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资管”)认购汇鸿鸣石500指数增强春天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自有资金500万元整通过汇鸿资管认购望正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额度内,由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 汇鸿鸣石500指数增强春天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

(1)名称:上海鸣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鸣石”)

(2)成立时间:2010年12月

(3)管理模式: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公司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实行高效、集约、科学的管理体制,建立由董事会领导的业务管理架构。董事会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监事等组成。

(4)主要管理人员:袁宇、李硕、王晓晗

(5)主要投资领域:国内股票二级市场,债券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其他衍生品等。

(6)近一年经营状况:上海鸣石2016年度资产总额1811.88万元 ,负债总额1463.39万元,资产负债率80.77%,主营业务收入1007.23万元,实现净利润-103.27万元,净利润率-10.25%。

(7)上海鸣石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备案编号P1005659)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并取得会员资格。

(8)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基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基金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拟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2、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汇鸿鸣石500指数增强春天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成立背景: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率下滑,权益类资产收益率较高但波动较大,故采用挂钩指数,并使用阿尔法选股策略、网下新股申购等策略增强收益,追求稳健回报。

(3)投资规模:5000万元整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通过公司专业投资平台汇鸿资管认购,汇鸿资管为本基金单一投资人。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一次性全额出资。

(7)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①管理及决策机制:本基金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债券、期货、现金管理等金融工具。管理过程中涉及主体和其职责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汇鸿资管以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投资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鸣石投资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本基金财产。

外包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进行估值核算等服务。

②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汇鸿资管为本基金单一投资人,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合同的约定申购与赎回基金和转让基金;

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5)监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6)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的运作信息资料;

7)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签署《合格投资者确认书》;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交纳购买基金份额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6)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7)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金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8)向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销售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9)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

10)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1)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

12)按照合同的规定缴纳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及业绩报酬,并承担因基金财产运作产生的其他费用;

1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③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基金管理费:1%,按日计提。

业绩报酬:1)本基金净值大于1.01;2)本基金在业绩报酬提取日,若本基金相对标的指数年化收益率超过15%,则基金管理人可提取基金全部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业绩报酬提取后,基金净值不低于1.01)

(8)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领域:①现金类金融产品:现金、活期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

②权益类金融产品:A 股股票(含港股通,线上、网下新股申购)、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ETF、LOF、分级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及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金融产品;

③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债券逆回购、国债、企业债、企业可转债、金融债、政府债、私募债、公募债、短期融资券;

④衍生金融产品: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融资融券、期权、收益互换(投资收益互换期间基金需封闭运作)及其他衍生品;

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

投资项目和计划:本基金主要基于鸣石量化多策略,去除原有量化阿尔法对冲策略股指对冲端,获取量化阿尔法选股的增强收益,同时在此底仓基础上采用增强阿尔法日内策略、网下打新策略等,针对中证500 指数获取超额相对收益,为客户提供较高的流动性保障。盈利模式: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后的退出机制: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类投资产品通过二级市场交易退出,非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类投资产品通过相关产品到期清算、赎回等方式退出。

(二)望正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

(1)名称: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望正”)

(2)成立时间:2014年8月

(3)管理模式: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公司设董事长,代表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实行高效、集约、科学的管理体制,聘任总经理1名,建立由总经理领导的业务管理架构。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监事等组成。

(4)主要管理人员:王鹏辉、袁浩然、韦明亮

(5)主要投资领域:国内股票二级市场,债券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其他衍生品等。

(6)近一年经营状况:深圳望正2016年度资产总额2884.14万元 ,负债总额1031.99万元,资产负债率35.78%,主营业务收入4386.55万元,实现净利润843.14万元,净利润率19.22%。

(7)深圳望正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08520)的管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并取得会员资格。

(8)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基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基金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拟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2、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望正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本次投资规模:500万元整

(3)投资人及投资比例:通过公司专业投资平台汇鸿资管认购,汇鸿资管为本基金投资人之一。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出资进度:一次性全额出资。

(6)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①管理及决策机制:本基金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债券、期货、现金管理等金融工具。管理过程中涉及主体和其职责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汇鸿资管以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投资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深圳望正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本基金财产。

外包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进行估值核算等服务。

②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汇鸿资管为本基金投资人之一,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合同的约定申购与赎回基金和转让基金;

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5)监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6)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的运作信息资料;

7)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签署《合格投资者确认书》;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交纳购买基金份额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6)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7)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金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8)向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销售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9)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

10)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1)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

12)按照合同的规定缴纳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及业绩报酬,并承担因基金财产运作产生的其他费用;

1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③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基金管理费:1%/年,托管费:0.05%/年,外包服务费:0.05%/年。

业绩报酬:单份额高水位法提取超额收益的20%。

(7)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领域:①权益类金融产品:沪深A股股票(含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网上新股申购)、港股通股票(含沪港通和深港通)、交易所上市股票型/混合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含场内基金、ETF和LOF基金等);②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及债券逆回购、交易所上市债券型基金;③金融衍生品: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期权、融资融券;④现金类金融产品:现金类金融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现金管理类信托计划、收益凭证、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等。

投资项目和计划: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现金类金融产品等。

盈利模式: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后的退出机制: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类投资产品通过二级市场交易退出,非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类投资产品通过相关产品到期清算、赎回等方式退出。

三、 风险揭示

上述基金可能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汇鸿资管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并可以 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投资平台的作用,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对 外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