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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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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小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74.03%,主要是因为本年支付2016年度年终奖和税金,同时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6000万元;

应收票据较期初降低38.65%,主要是因为期初应收票据本年到期承兑;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5.39%,主要是因为本年确认收入54,567.76万元,应收账款随之增加,并且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政府事业单位,收款主要集中在年底,故应收账款较期初有所增加;

预付款项较期初降低31.99%,主要是因为年初预付项目本年部分结算;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5,348.01%,主要是因为本年武汉部分房产办理好相关过户手续,但是由于目前装修无法投入使用,计入在建工程;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47.60%,主要是因为本年开具承兑汇票期限较上年较长导致报告日未到期部分的金额较年初增加;

预收款项较期初降低51.29%,主要是因为兰州党政、南水北调、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大项目在以前年度收款,本年项目验收确认收入,预收款项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低97.91%,主要是因为2016年12月底计提2016年度年终奖,该部分年终奖于2017年1月发放;

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90.49%,主要是因为本年缴纳2016年12月增值税2,205.77万元,缴纳2016年度城建税和附加税264.73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5.78%,主要是因为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加,且本年回款增长比例小于应收账款增长比例,故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39.47%,是因为本年理财产品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故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73.49%,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收上市奖励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补助400万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37.82%,是因为本年理财产品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故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74.45%;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办公楼装修支出较多;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0.53%,主要是因为本年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上年增加;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98.57%,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支付上市法律顾问费90.00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7-10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购买资产,相关资产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预计本次交易可能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目前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真视通,证券代码:002771)自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确认该重大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进一步披露相关信息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中介机构。预计交易方式包括发行股份、支付现金。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7-103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