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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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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仁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源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京蓝科技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学刚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5名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股东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方园林90.11%股权,北方园林90.11%股权交易作价为72,087.85万元。

2017年6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6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2017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2号)。2017年9月15日,公司完成了对标的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90.11%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方园林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新股已于2017年10月20日上市,本次交易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此页无正文,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杨仁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7-15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杨仁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拟购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当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高股东投资回报,在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购理财产品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发行机构发行的,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为其法人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拓展需求,京蓝生态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拟为其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以银行或其他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下属公司为其法人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下属公司为其法人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6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尹洲澄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7-16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自有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发行机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风险控制

(一)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处于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人已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日常风险控制

1、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业务的具体实施。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发行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年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将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不受影响、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内容、必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7-16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乌力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4号)核准(注: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后更名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921,400股新股,发行价16.5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70,0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999,9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4,999,956.00元。

截至2016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6日出具的XYZH/2016TJA1047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2号)核准(注: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9,5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4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499,997.00元。

截至2017年9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的XYZH/2017TJA2009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及资金投入计划,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子公司)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发行机构发行的,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风险控制

(一)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处于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人已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日常风险控制

1、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业务的具体实施。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发行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年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内容、必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6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为其法人股东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拓展需求,京蓝生态全资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拟为其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以银行或其他机构最终批复为准。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法人股东进行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七名董事全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3YYX2U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3号楼502号

法定代表人:姜俐赜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元

(下转66版)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61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