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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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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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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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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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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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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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16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事宜于2017年1月4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4月25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1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2017年7月10日完成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6%,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10日。截止目前,公司未有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骨干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合计不超过100 人。截至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完成购买,累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4,316,570股,成交均价23.0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1%。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实施了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508,590,270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变为22,906,512股,成交均价降至14.3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仍为2.81%。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为22,90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1%,员工持股参与人数61人。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止。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正常履行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13日和2016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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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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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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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公告编号:2017-05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9名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邱明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6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3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17-062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依娜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依娜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衷心感谢王依娜女士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聘任邱明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邱明海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座9层
电话:0755-26913931;
传真:0755-26918767;
电子信箱:kaiser@vip.163.com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邱明海先生简历
邱明海先生简历: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2017年5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邱明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邱明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