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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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二)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及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汉钟”)以自筹资金新台币189,119.14万元收购台湾新汉钟92.71%股权。该收购事项需获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核准。前述详细内容及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cn)。

2017年5月3日,公司收到台湾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发文的《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发文字号:经授审字第10620713240号),核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以每股36.55元新台币价格收购廖哲男等357人持有的台湾新汉钟55,810,000股份。公告已于2017年5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cn)。

截至2017年10月24日,上述收购事项已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沪境外投资[2017]N00247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沪发改外资[2017]5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发改外资[2017]178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关于对外担保的登记表(业务编号46310000201710231907)。

本次收购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