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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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宁国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
五象大道北侧的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9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宁国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

五象大道北侧的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国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北侧的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挂牌期间产生3家意向受让方。2017年10月23日,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最终以人民币75407.3400万元的报价(即高于挂牌价格74229.326124万元)受让本次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经营战略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净利润,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经初步测算,若按本次交易的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5407.3400万元计算,预计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2017年度增创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交易若最终顺利完成,南宁国粮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风险提示:鉴于本次交易标的中的A3地块有4块插花地,拟置换2宗土地(宗地号5008586、5008587);A3地块中4块插花地的账面价值是拟置换的2宗土地(宗地号5008586、5008587)账面价值的对应分摊价值;上述插花地的置换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本次交易双方尚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尚未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在本次交易双方履行上述程序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国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南宁国粮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北侧的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下称“南宁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本次交易标的”),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74229.3261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68)、(临2017-069)。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在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挂牌转让南宁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之前,公司委托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南宁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并履行国资备案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70)以及(沪财瑞评报(2017)1134号)《南宁国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产转让行为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备沪光明食品集团201700036)《南宁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南宁国粮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北侧的A2及A3地块在建项目资产,挂牌期间产生3家意向受让方。按照本次产权交易规则,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且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即人民币74229.326124万元)受让本次交易标的。

根据2017年10月23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西盛元邦”)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最终以人民币75407.3400万元(即高于挂牌价格74229.326124万元)的报价受让本次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双方尚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尚未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受让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LA72NX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28号盛邦珑湖5号楼403号;

5、法定代表人:魏孝栋;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8日;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广西盛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盛元邦100%股权。

(二)关联关系

广西盛元邦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双方尚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南宁国粮公司将严格按照产权交易规则,按时与受让方广西盛元邦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经营战略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净利润,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经初步测算,若按本次交易的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5407.3400万元计算,预计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2017年度增创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交易若最终顺利完成,南宁国粮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七、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中的A3地块有4块插花地,拟置换2宗土地(宗地号5008586、5008587);A3地块中4块插花地的账面价值是拟置换的2宗土地(宗地号5008586、5008587)账面价值的对应分摊价值;上述插花地的置换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本次交易双方尚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尚未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在本次交易双方履行上述程序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案附件

(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

(二)受让方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