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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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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裕盈纯债债券A:

2、交银裕盈纯债债券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4日至2017年9月30日)

1.交银裕盈纯债债券A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裕盈纯债债券C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三季度,国内经济边际上呈下行之势,但韧劲好于预期,下行压力不大。随着更多城市加码调控,广州等地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三季度楼市调控力度有增无减,同时环保督察深化,政府加强了高污染企业整治。在此背景下,房地产投资增速延续逐步下行态势,工业增加值与制造业投资增速也呈下行走势。但是受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海外发达经济体维持复苏势头等因素的拉动,部分企业受益明显,三季度国内中采制造业PMI均在51.4%以上且呈高位继续扩张态势。三季度CPI低位略升,PPI维持在高位运行。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保持“不松不紧”,但与二季度相比无论公开市场还是MLF的投放力度都显著减弱,三季度央行公开市场净回笼800亿元,更重要的是央行在9月30日突然宣布远期定向降准,意味着监管层开始为明年的经济增长压力做未雨绸缪了。

资金面上,受央行投放力度减弱等影响,三季度市场资金面有所趋紧,资金价格中枢继续上移,三季度R001均值较二季度上升10BP以上。但同业存单一级发行利率自六月中上旬触及高点后,三季度整体上呈下行态势。受经济韧劲较强,资金面宽松不及预期等影响,三季度债市在七月中旬至八月下旬再次经历回调,直至九月份才有所回暖。其中,九月底3年期AAA中票YTM较二季末上升15个BP。

基金操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加强信用风险管控,顺应市场走势调整持仓债券,调整组合杠杆与久期,为持有人创造稳健的回报。

展望四季度,考虑近一年来楼市调控累积效应以及政府加强环保政策执行力度等因素,国内经济短期内边际上有继续下行压力。但是由于本轮楼市调控因城施策特色、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提升,以及发达经济体继续保持复苏势头等因素,国内经济年内可能压力不大。我们预计短期内央行将以“不松不紧”的货币政策为主,既抑制资产价格泡沫再度膨胀,又维稳金融市场,但需关注监管层防备实体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及对明年经济增速的担忧,提前储备预调微调政策的可能性及其对市场的影响。组合管理方面,本基金将积极研判宏观经济走势,密切跟踪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及监管政策动态,尽力控制信用风险,积极跟踪把握市场节奏,努力为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健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9月30日,交银裕盈纯债A份额净值为1.0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15%;交银裕盈纯债C份额净值为1.02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15%。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