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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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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稳健回报A

稳健回报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要求。本基金于2015年6月8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4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债券市场方面,3季度经济基本面维持高位,央行协调监管落地,态度有所缓和,市场对于金融去杠杆担忧缓解,而周期品价格和资金面波动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供给侧改革持续发力,需求在房地产和基建投资的支撑下强于预期,导致周期品价格上涨明显,给债市带来不小冲击。另外资金面在超储率较低的背景下波动加剧,央行态度维持中性,削峰填谷特征明显,利率债收益率受其影响高位盘整。信用债方面,信用违约蔓延的趋势得到遏制,部分行业企业盈利情况明显改善,评级上调发行主体明显增加,信用利差在2季度快速回落后小幅波动。3季度债券收益率呈现先下后上的走势,其中10年期国债、10年期国开债、5年期A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上行4BP、下行1BP、上行13BP、下行13BP和上行12BP至3.61%、4.19%、4.72%、5.23%和4.53%。

权益市场方面,上半年绩优蓝筹股及白马成长股表现突出,进入3季度后,周期品价格上涨带动周期股和成长股表现则相对更好,在十九大即将召开的维稳情绪下,市场稳健向上。3季度沪深300、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上涨4.6%、8.9%和2.7%。

3季度本基金信用债维持中高等级为主,增加了1年附近同业存单的配置比例,择机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性交易机会。权益方面,本基金股票仓位控制在较低水平,仓位波动不大,以精选个股为主,投资方向主要为较为稳健的大盘蓝筹股以及估值合理业绩确定的白马成长股,适当参与周期股的阶段性机会。

展望4季度,预计经济可能面临回落压力,全年名义增速高点在1季度已经确认,基本面3季度开始出现走弱迹象,但幅度有限,经济韧性仍然较强。CPI数据有超预期但年内通胀压力依然不大,PPI有回落压力,对工业企业利润增长形成一定压制。金融去杠杆将延续,目前货币政策宽松空间不大且必要性不强。因此总体来看,在货币政策确认转向且经济基本面确认大幅回落之前,债券收益率预计将维持高位震荡。但考虑到收益率向上空间亦有限,当前收益率水平下部分中高等级信用债具有一定配置价值。未来组合将维持对低等级信用品种的谨慎,择优配置中高等级品种,在当前组合久期较短的水平上适当拉长久期。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行的机会仍需等待,但可在波动中会积极寻找交易性机会。

权益市场方面,由于经济韧性仍存,上市公司盈利状况无须过度担忧。货币政策维持中性,央行通过定向降准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加上人民币汇率维持稳定,海外资金有流入迹象,而房地产长效机制制约资金继续流入房地产,整体来看认为A股市场存在一定机会。未来在继续关注绩优蓝筹股和白马成长股的基础上,增加对高行业景气度、成长空间大、竞争优势明显企业的投资机会的把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3季度,稳健回报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3%。

2017年3季度,稳健回报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