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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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年10月23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基金将于11月14日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正式清算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以及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可在10月24日(含该日)至11月13日(含该日)期间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

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景顺长城基金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明证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服务质量,确保客户及时获得各项业务办理提示,如果您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改。

同时,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发布的公告,本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起,允许个人投资者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开户,并于当日起,不再接受军官证、士兵证开户,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应遵循销售机构业务规则提交申请,对于无效的身份证件类型,投资者应当及时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