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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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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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9月30日;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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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3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08年9月2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80%;债券为15%-65%;现金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的建仓期系自2008年9月3日起至2009年3月2日止,在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在2015年11月27日将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45%”变更为“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55%+中证综合债指数×4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9月3日至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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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3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08年9月2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80%;债券为15%-65%;现金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的建仓期系自2008年9月3日起至2009年3月2日止,在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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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重点投资于银行、保险和通信等。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6%。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一方面地产调控升级,地产销售承压,另一方面,美国、欧元区9月PMI均创出近年新高,全球可能正处于新一轮朱格拉周期的起点,叠加新工业革命,将为我国带来出口的持续性改善和制造业结构性复苏,我国制造业投资将会延续缓慢复苏过程。我们认为,四季度经济仍将维持平稳。
四季度CPI中枢将温和上移,PPI中枢维持高位震荡,货币政策仍将保持稳健中性,在稳增长与防范化解风险、去杠杆之间寻求平衡。
流动性维持稳健中性前提下,预计四季度市场的核心驱动力仍以经济基本面为主,在经济平稳态势下,继续维持震荡市、结构市特征。由于十九大在四季度召开,预计四季度行情将沿着业绩的确定性和对政策的期待展开。投资机会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业绩估值方面重点关注银行,一方面由于经济平稳,坏账率逐步企稳,另一方面,随着金融监管预期统一,金融风险降低,银行估值有望提升;2,主题方面重点关注5G和半导体为代表的核心技术进步和国企混改为代表的制度红利,雄安新区建设和一带一路也有阶段性投资机会。
4.7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本基金连续五百六十四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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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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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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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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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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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关于平安银行(代码:000001)的处罚说明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湾”)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未能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资产无偿划转相关事项,主承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未能就上述事项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6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青岛海湾通报批评处分,责令青岛海湾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给予责任人王瑞全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在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给予平安银行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平安银行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公司对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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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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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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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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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红利再投资等交易。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7年07月0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17年07月0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半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3、2017年07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伯嘉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4、2017年0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5、2017年0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6、2017年0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华泰证券基金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17年0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正达广为销售机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8、2017年0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植信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9、2017年0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10、2017年0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2017年09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大智慧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12、2017年0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基煜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4、《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申请募集注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至办公地点进行查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存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