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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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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范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震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力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江苏昆山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韩晓梅董事委托裴平董事参会并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章程重要条款的变更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系分项表决,全部表决项均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履职评价考核办法》

上述议案系分项表决,全部表决项均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营业务参与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自营业务开展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

2、根据监管要求将参与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自营业务纳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投资规模范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及监管要求,决定参与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自有资金规模;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求,组织制定自营业务参与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制度;

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办理自营业务参与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报批或备案的各项事宜。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的条文顺序根据本次修订,相应调整。

附件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的条文顺序根据本次修订,相应调整。

附件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8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已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进行了披露(详见2017年4月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税前薪酬总额补充披露如下:

注:上述人员为2016年在公司履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在报告期后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人员。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 05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3.11%股份的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2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等相关公告及股东大会材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10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1月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

至2017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7、8、9、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30日、2017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3、4、5、6、7、8、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或其他召集人

2017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555 公司简称:东吴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