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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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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佘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汉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华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佘英杰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将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针对上述政策,故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政府补助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为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备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在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前均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变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将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三、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进行的调整。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17-026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因监事会主席黄其义已不再任职,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2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2名监事推选的监事谢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补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股东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张天亮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该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17-027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其中董事佘晴殷、卢锦钦出差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该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进行的调整。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杨振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根据公司股东无锡天翼正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提名提请股东大会任命孙汝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补选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汝宁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查孙汝宁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并且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汝宁女士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8)。

该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 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17- 028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山碧桂园凤凰酒店南山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0日

至2017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11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毓湘、刘晟

电话:0750-8911371

传真:0750-8919888

3、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邮编:529728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920 公司简称:世运电路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