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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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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概况

注:自2017年6月2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7年6月5日。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2.1.2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A:

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2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A:

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C:

注:1.自2017年6月2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7年6月5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3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65%。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7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7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深证100指数,深证100指数由深圳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100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深圳证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状况。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2017年03季度深证100指数上涨5.8%,高于同期沪市代表性指数上证综指(4.9%),上证50(4.8%)。其上涨主要源于成长性股票回暖,在经过2017年01,02季度的上涨之后,大盘蓝筹股票对应的估值已经较高,市场资金的风险偏好由追全安全标的开始转向有确定性增长的品种。深100指数包含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龙头,不仅涵盖深市核心蓝筹(万科,格力,美的等),还覆盖多个新兴产业龙头(温氏股份,乐视网,东方财富)。深100指数的产业周期已经处在高成长向成熟产业过渡的阶段,业绩增速高于上证50,低于中小创;业绩增速的稳定性高于中小创,接近上证50。基于此,深证100相对的投资性价比突出,尤其适合在市场风格模糊的时候投资。

2017年以来,深证100上涨19.4%,高于同期市场其他核心指数(上证50:16.9%,沪深300:15.9%)。深证100指数的上涨主要受益于消费行业的爆发和成长性行业回暖。作为行业龙头集中的深证100指数将更加受益于制造业和周期行业的回升,再加上9月底定向降准,深100有望继续保持强势。

基金运作层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守基金合同认真对待投资者申购、赎回以及成分股调整事项,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基金跟踪误差以及日均偏离度等指标控制在合同规定范围之内。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73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4%;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72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55%;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020%,年化跟踪误差0.83%,在合同规定的控制范围之内。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2017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针对平安银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销售对公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回购承诺、承诺保本;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处以人民币167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3月7日《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违反了美国进出口法律管制,并在调查过程中因提供信息及其他行为违反了相关美国法律法规,被美国相关机构处以罚款。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上述股票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广发证券、平安银行、中兴通讯外,本基金目标ETF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除平安银行、中兴通讯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2.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