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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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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包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上述表格内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市场出现结构型的震荡上涨行情。经济数据方面,PPI数据有所回落,PPI与CPI之间的缺口减小,部分周期品价格有所回落。但总体看,经济的基本面还是有一定的韧性,最新统计局发布的9月PMI指数仍然高于市场预期。

流动性方面,供给端央行操作稳健,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平稳,需求方面,四季度是国债地方债发行较少的时间段,对流动性相对有利,但仍需注意未来监管对于流动性的影响。

市场风格方面,仍然是结构性的行情,周期、消费、成长均有阶段性的表现,行业轮动特征较为明显。本产品未来仍然会注重配置的均衡和选股的优化。均衡是指在主流行业上的相对均衡,而非泛泛的配置。优化是指在选股上会立足于性价比、成长性和护城河,布局相对低估的个股,并适当注意改革带来的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7年0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90元,累计净值为0.940元,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9.5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一条所述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本基金投资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代码:601688)于2016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6号),属于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相关事实已调查、审理终结。

本基金投资该公司逻辑为:公司股票从投资价值方面看风险收益比合适,作为一家优质券商,公司向财富管理转型方面是国内券商的先行者,公司具备优秀的经纪客户资产转化率和产品开发能力,看好公司的转型和卡位,长期前景看好。

2、本基金投资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代码:000776)于2016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8号),属于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相关事实已调查、审理终结。

本基金投资该公司逻辑为:公司股票从投资价值方面看风险收益比合适,作为一家优质券商,公司在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处于行业较领先地位,同时发展境内外自营业务,看好长期发展。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未出现其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询;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stocke.com.cn。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