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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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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中证国债指数+15%×中证金融债指数+10%×中证企业债指数+20%×富时中国A200指数+50%×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A200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200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国债指数的样本涵盖了三个市场中(银行间市场,沪深交易所)的一年期以上的国债,中证金融债指数样本涵盖银行间市场上一年期以上的金融债,中证企业债指数样本涵盖了三个市场上一年期以上的企业债,分别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不同信用类别债券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2次,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海外经济体继续保持复苏态势,国内供给侧改革继续,经济数据表现略有波动,但基本面仍未对市场产生明显的趋势化影响。监管趋严仍在持续,但由于市场已有充分预期,并未带来明显波动。流动性保持紧平衡,严重依赖央行“削峰填谷”的公开市场操作,银行超储率达到历史低位,财政存款收放对资金面的影响突出。债券市场缺乏赚取资本利得的机会,但中短期票息水平已到相对高位,配置价值显现;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上行,信用债受到的冲击更大,各等级信用利差回升至中位数以上水平。基于市场情况,纯债组合方面我们采取了中短久期、精选个券的投资策略;权益方面,整体市场在宏观经济指标和企业盈利回稳的预期下走出一波活跃的行情,周期资源股表现抢眼,中小盘和消费股也有不俗表现,本基金通过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并在组合层面适度分散投资。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3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尔康制药(300267)于2017年8月1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内容如下: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0607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尔康制药8月份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起源于2017年5月一篇质疑尔康制药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文章在网络上传播开,文章称尔康制药在海外设立的公司涉嫌虚构利润。尔康制药自上市以来保持较高的利润增速和利润率,基金管理人通过相关定量指标筛选出该股票并持有。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风险事件,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过程中始终坚持高度分散化配置股票,在2017年一季度报告中,第一权重股票仅占基金净值的0.51%;在2017年二季度报告中,第一权重股(即尔康制药)仅占基金净值的0.77%。尔康制药成为本基金的第一权重股原因来自于因本基金遭遇赎回,而该股票持续停牌,导致权重被动变大。

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新增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