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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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13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14时在公司总部V1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李小毅、陈宏,独立董事陈宏民、吴越、罗宏因工作行程冲突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13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16时在公司总部V1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郝敬霞、左晓蕾因工作行程冲突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