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69 公司简称:银龙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铁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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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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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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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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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参与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芜湖”)全卧式台座法轨道板生产流水线,经过谈判,公司最终成功取得轨道板生产线的供货权,合同总金额6,450万元。2016年5月25日公司与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签订了《台做法生产流水线项目设备购销合同》,有关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签订台座法生产流水线项目设备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两条全卧式台座法轨道板生产流水线正常生产轨道板产品,上铁芜湖正在履行给公司支付设备款的义务。
2.2016年12月7日,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分公司”)与上铁芜湖于安徽省芜湖市签署了《生产场地、厂房、设备租赁合同》,安徽分公司租出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段园镇的自有土地、厂房、设备,租金总额为1,620万元,租期四年。有关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租出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截止本报告期末,安徽分公司按照生产计划进行轨道板的生产。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1亿元设立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用钢轨产品的销售和技术开发。2017年3月1日,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完毕,正式开始运营。截止2017年9月30日,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236.06万元,利润-227.28万元。
4.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接受关联人谢栋臣提供的汽车运输服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合计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9月30日,谢栋臣为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发生总金额为144.68万元人民币。
5.2017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龙轨道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贷款的议案》。有关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截止当前,上铁芜湖正在与银行方面进行洽谈贷款事项,银龙轨道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铁桥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