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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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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槐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兴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高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99,163,089.23元,增加37.92%,主要原因是:收回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17,300,000.00元,减少98.86%,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3.预付账款较年初余额增加12,035,814.02元,增加69.44%,主要原因是:预付上游供应商工程款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余额增加19,200,000.00元,增加84.51%,主要原因是:支付对遂宁仁里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732,159.39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退回预付购房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2,466,100.00元,增长300.61%,主要原因是:支付上游供应商工程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7.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 45,325,800.06元,增长1,292.34%,主要原因是:收到房屋预售款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 2,463,881.35元,减少107.82%,主要原因是:贷款规模及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91,339,697.01元,减少45.92%,主要原因是:支付暂借往来款款项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0,000,000.00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收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7,286,084.92元,增加179.09%,主要原因是:去年差额征税冲回多计提营业税及附加所致;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603,295.48元,增加30.72%,主要原因是:贷款规模及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6,265,227.96元,增加857.71%,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金额增加及部分款项账龄跨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060,167.33元,减少86.26%,主要原因是:递延收益结转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144,963.76元,增加321.54%,主要原因是:当期缴纳北京温室大棚拆除款税金及滞纳金所致;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7,075,468.62元,减少115.12%,主要原因是:当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03,243,046.36元,增长113.10%,主要原因是:本期内收回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59,472.30元,增加3.49%,主要原因是:本期内支付遂宁仁里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3.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54,836,895.58元,减少86.31%,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借款较去年同期减少和支付持股股东暂借往来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

云投生态于2015年9月下旬启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在通过公司董事会、省国资委、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1月13日获得证监会的正式受理。

2016年11月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计划以每股不低于12.14元且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的发行价格,向云投集团、财富证券和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不超过5,930.81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亿元,用于归还云投集团委托贷款4.7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2.5亿元。截止目前,公司还未收到正式批准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8日、2015年12月19日、2016年1月14日、2016年2月18日、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5日、2016年4月15日、2016年5月18日、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23日及2016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重大诉讼和仲裁

(1)南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6年11月28日,公司南充分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川民初85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2016]川民初85号)等相关法律文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南充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华盛建筑”)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南充分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要求公司及南充分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约为10,400万元;支付延期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利息约为5,200万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9月30日,此后的利息以欠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工程款日为止);支付违约金约为3,000万元。同时,2016年9月28日华盛建筑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昆明日新路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该案件于2017年4月19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但尚未作出判决,原告方提出和解。在该案应诉过程中,公司发现华盛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据,已向司法机关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同时进行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1日、2017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及《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六盘水外国语学校项目下游施工方起诉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6月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黔民初57号《应诉通知书》、(2017)黔民初57号《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西部水电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我公司与北大教育公司向其退还保证金200万元、支付工程款3,805.10万元、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以日3%。为标准,暂计算至起诉送达日,截止至履行完毕),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共计6,005.10万元。

该案件原预计于2017年7月20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C203法庭开庭,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收到法院驳回裁定书,至今未开庭。2017年8月4日,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的5000万元资金额度(包括资金574.38万元)、在平安银行昆明日新支行的500万元资金额度(包括资金236.36万元)及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的50万元资金额度(包括资金2.70万元)被冻结。公司将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采取措施解除财产保全,尽快恢复被冻结资金的正常使用。并积极应对诉讼,尽快降低纠纷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和2017年8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公司诉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8人案件

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黔民初112号)等相关法律文书,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公司作为原告对六盘水北大教育投有限公司、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原四川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毅、邬传学、重庆六丰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李静、六盘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四川长恒建设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公司请求法院判令:1.公司与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长恒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各项工程合同有效;2.请求法院判令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209,340,285.63元以及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即17.4%计算)。若利息计算至2017年8月30日,上述金额合计为242,831,242.3元;3.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李毅、邬传学、重庆六丰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实现质押权利;4.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六盘水外国语实验学校质押的收费权实现质押权利;5.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其所承建的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全部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费用。同时,2017年9月20日,经公司申请并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对被告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李静、六盘水外国语实验学校、重庆六丰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邬传学、李毅价值共计240,000,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公司将积极跟进,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及情况,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槐璋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7-055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董事李向丹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谭仁力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槐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纳超洪先生、尚志强先生、周洁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杨槐璋先生、李向丹女士、林纪良先生、陈兴红先生、徐洪尧先生、王光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杨槐璋先生、李向丹女士、林纪良先生、陈兴红先生、徐洪尧先生、王光中先生、纳超洪先生、尚志强先生、周洁敏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纳超洪先生、尚志强先生、周洁敏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关于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条款及对利润分配政策等条款的修订,符合《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及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等政策的最新要求,有利于深化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在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11月3日,并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11月3日。详见刊登于2017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昆明官渡支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3年,利率5.93%/年。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槐璋先生,1958年5月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77年8月至1977年11月腾冲县城关镇满邑上村生产队回乡知青,1977年12月至1978年11月任腾冲县城关中学代课教师,1978年12月至1983年11月任建设银行腾冲县支行工作业务股副股长、股长,1983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建设银行保山地区中心支行党组书记、行长,1994年1月至1995年1月任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人事教育处处长,1995年1月至1996年5月任建设银行昆明市分行党组书记、行长,1996年6月至2002年9月先后任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常务副行长,2002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昆明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昆明市商业银行配合离任审计,2009年12月至2017年8月担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7月至今担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带一路”云南研究院顾问。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38,859,1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10%。杨槐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向丹女士,1969年10月生,EMBA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2年7月至2000年8月在云南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工作,曾担任财务科科长;2000年8月至2008年1月任云南云能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2008年1月至2011年4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7年3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38,859,1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10%。李向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纪良先生,1972年3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讲师,律师。1993年7月至2001年6月在云南大学工作,先后担任法律系团总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其间:1998年4月至1998年7月挂职上海团市委学校部副部长;2000年11月至2001年6月借调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2001年6月至2008年7月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先后任秘书四处、人事处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其间:2003年1月至2006年3月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工作,2006年4月至2008年7月挂职中共保山市委副秘书长)。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2009年9月至2016年11月在云南省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其间:2010年至2013年兼任云桂铁路沪昆客专云南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6月在上海财经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兼任云南铁投启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担任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中2016年12月起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38,859,1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10%。林纪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兴红先生,1970年12月生,硕士,制浆造纸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至2012年2月在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筹备组副组长,综合厂副厂长、厂长,生产部总调度室主任,供销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供销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总经理兼党委委员,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09年5月至2012年2月任云南省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38,859,1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10%。陈兴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洪尧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1994年1月至2003年4月在浙江绍兴从事苗圃个体户经营;2003年4月至2014年3月任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徐洪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42,4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0%。徐洪尧先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股东张国英女士是夫妻关系。徐洪尧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光中先生,1954年7月生,本科。1970年9月至1983年5月就职于云南化工机械厂;1983年5月至1992年11月就职于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1992年11月至2001年9月曾任昆明市外经委机关党委副书记;2001年10月至2004年6月曾任昆明市外经局机关党委书记;2004年6月起在昆明市商务局工作,先后任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7月退休;2010年3月进入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王光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纳超洪先生,1977年5月出生,博士,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担任上海大鹏证券经纪业务岗、分析咨询岗,2009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MBA中心副主任,2015年9月至今担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纳超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尚志强先生,1966年7月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 1984年9月至1991年7月,任南京市财经学校讲师兼校团委书记;1992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咨询部副经理;1997年1月至2000年4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部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11月,任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组发展处负责人;2002年12月至2006年2月,先后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市重组处处长助理、副处长;2006年3月至2010年8月,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朴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天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尚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洁敏女士,1968年10月出生,博士、高级咨询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开化林场技术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教授级高工、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北京林业大学兼职教授,博硕士导师、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洁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7-058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名,监事谢安荣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李志坚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本届监事会提名张静女士、李志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以上候选人当选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7年10月2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静女士,1976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担任昆明真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担任云南联合审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员;2000年8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0年1月至今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内审部业务经理助理、业务经理、内审部副部长,现任风险管控部资深业务经理助理。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859,1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10%。张静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志坚先生,1973年7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进入昆明植物所工作,历任教育主管、科研项目主管、副处长。2014年10月至今任昆明植物所科技合作处副处长,中科院昆明植物所研究所海盐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持有本公司5,224,7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4%。李志坚先生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7-056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11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6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都延长一年至2017年11月3日。

2016年1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7年11月3日到期,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同时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055号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并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都延长一年至2018年11月3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宜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7-057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下转128版)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7-059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