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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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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单银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霞芸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经公司六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

2.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银木

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11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暨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9)。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11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要求,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 主要经营情况

注:钢结构住宅中包括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砖厂路棚户区改造EPC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638,480,000.00元。

房地产开发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注:1、房产开发业务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合同额。

2、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 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炼油和聚丙烯厂钢结构深化设计、供货合同,公司于2017年4月开始钢构制作,目前按计划生产,且第一批构件已验收合格,并在上海港完成集港,准备发运。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东旭置业钢结构住宅项目合同定金,但因涉及拆迁问题,项目尚未启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11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到期失效暨终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决定撤回

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2016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016年8月19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189号)。201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189号),2016年10月26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对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详见公告:2016-114)。

二、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重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会同各中介机构稳步推进相关工作。由于在申报过程中,我国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自动失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资时机以及公司经营需要等多种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多方进行反复沟通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三、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因此,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的变化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承诺事项及投资说明会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以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2017-120)。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7-12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2016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暨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相关情况,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15:00-16: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公司人员为:公司总裁张振勇先生、财务负责人许琼女士和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并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投资者可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平台“上证e 访谈”栏目,在线直接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冯丽

2、联系电话:0571-87246788-6045

3、电子邮箱:feng.li@hxss.com.cn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477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