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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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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志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国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国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共计32,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志雄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1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7年10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 位后予以置换。因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334.98万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165 号《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 并于2017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6,000万股增加至40,01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至40,010万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 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六、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 传递、归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七、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八、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11月14日在公司召开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7〕8165 号《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1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7年10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为2,334.98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165 号《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13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11.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5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337,366.88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18,6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2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368 号《验资报告》。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165 号《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 年9 月18 日,公司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为2,334.98万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如果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剩余资金将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2,334.98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为2,334.98万元。

3、监事会意见

2017 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为2,334.98万元。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165 号《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大博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大博医疗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8165 号《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14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17 年10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11月14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月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11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21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17 年10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17 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年11月13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218号六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坚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1”,投票简称为“大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11月13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11月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15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