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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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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田振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雪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1.2 合并利润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月19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俊置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到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成交确认书, 以人民币63.30亿元的价格获得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MC01-0003-6009、6008、0057、0086、0120、6016、6015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各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2017年7月12日,北京潭柘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京投置地已于2017年8月28日支付首笔入资款2,000万元,持股比例40%。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于2017年1月25日完成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2017年度第一期发行工作,公司为本期债权融资计划的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权融资计划产品简称为“17京京投置地ZR001”,实际挂牌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挂牌价格为4.84%,期限为2年,每半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起息日为2017年1月25日,首次付息日为2017年7月25日,每半年付息一次(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报告期京投置地已兑付首次利息12,000,547.95元。

(3)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的形式为以现金认缴该基金的出资额25,150.00万元。公司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款1,756.7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回投资额5,914.03万元。

(4)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7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已于2017年3月20日支付本年度该债券利息5,240万元;第二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已于2017年8月21日支付本年度该债券利息4,98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振清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0683 公司简称:京投发展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