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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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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晓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晓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0.80%,主要系存货增加、支付股利等综合影响所致;

2.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61.68%,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应收票据自然增长所致;

3.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2.97%,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自然增长所致;

4.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84.37%,主要系采用预付方式结算采购增加所致;

5.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8.81%,主要系保证金、出差备用金等增加所致;

6. 存货较期初增加62.30%,主要系年初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库存都较低,本报告期期末恢复相对正常水平,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7.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5.09%,主要系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18倍,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9.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7.74倍,主要系零星工程增加所致;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89.66%,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增加所致;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31倍,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12.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8.12%,主要系公司采购增加导致应付账款自然增长所致;

13. 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9.50%,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4. 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80.02%,主要系本期销售和利润增长,计提的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5. 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3.46倍,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按年支付的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33.99%,主要系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7. 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分别增加78.01%、38.64%,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4.92%,主要系受造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本期产品售价同比上涨所致;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9.80%,主要系材料价格同比上涨所致;

3.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19倍,主要系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所致;

4.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0.40%,主要系上年同期抛售部分联营企业股票实现投资收益,而本期未发生减持所致;

5.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将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收益性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转列至其他收益科目所致;

6.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0.05%,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14倍,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2.12倍、1.85倍,主要系报告期内,受造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好于去年同期,原纸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上升,同时销售价格的上涨覆盖了销售成本的上涨,使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上升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4.04%,主要系销售量和销售单价都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较多所致;

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6.96%,主要系采购量和采购单价都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7倍,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净额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净额所致;

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36.20%、44.82%,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减少所致;

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10%,主要系偿还债务的变动大于取得借款的变动所致;

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55倍,主要系汇率的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在龙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7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临2017-073;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度第三季报报告全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万元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订《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书》,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履行人民币5000万元的出资义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并购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生效后,原《防范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及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办法》作废。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在2017年11月14日召集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75。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7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10月20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法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临2017-073,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度第三季报报告全文》。

二、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平、合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4。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7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签订《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书》,成为其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并购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公司拟参与投资并购基金,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包括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鸿易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建平、徐东英和尹建新等。

该基金目标出资认缴总规模为300,000万元人民币,分期出资。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公司作为该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首次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

三、并购基金合作方情况

(一)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DD6G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30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申路921弄S区2号308室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吕厚军、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吕厚军先生。

9、主要投资领域:主要从事产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经营管理和投资运作业务。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3861】

(二)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简介

1、普通合伙人:上海垛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Y3BJ5T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远见实业有限公司

4)合伙期限:2017年03月02日至2037年03月01日

5)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S区22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会展会务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美术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合伙人:何明轩、刘晓楠、上海远见实业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7073652F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定代表人:单孟川

4)注册资本:1,2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9日

6)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51号224室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百货、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单孟川。

3、有限合伙人: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571411954A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顾烨波

4)合伙期限:2011年02月28日至2021年02月27日

5)主要经营场所:南通市文峰路8号(南通纺织博物馆内)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合伙期限自2011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合伙人:顾烨波、高晔、柴艳、徐康宁、高敏。

4、有限合伙人:上海鸿易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6771696P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张晓平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5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330号216室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张晓平、王莉莉。

5、有限合伙人: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32831XD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1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11号201室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有限合伙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134789270G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沈彬

4)注册资本:1321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6年06月19日

6)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7)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兴恒得贸易有限公司、沈文荣、吴永华、王卫东、黄永林、陈瑛、陆锦祥、沈文明、钱正、尉国、刘俭等39人。

7、有限合伙人: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1K8M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邓伟利

4)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1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1楼西南侧A区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有限合伙人:沈建平

1)证件号码:320223********0979

2)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宣城街道南仓新村999-9号

9、有限合伙人:徐东英

1)证件号码:320219********5015

2)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7号

10、有限合伙人:尹建新

1)证件号码:320602********0534

2)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北濠桥东村15幢301室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交易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普通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QX0J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规模:30亿元人民币

6、出资方式及进度:合伙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分三期出资

7、合伙期限:2017年03月31日至2022年03月30日

8、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S区326室

9、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目前,各合伙人拟认缴的出资情况:

由于部分有限合伙人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全部合伙人协议签署后对合伙各方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二)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本事项后签署合伙协议,除拟签署的合伙协议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与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合作,进行行业整合、夹层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参与目标公司管理经营,并进行业务重组及改善,提升企业价值,最终以IPO或上市公司并购等方式退出获取收益。

2、存续期限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之存续期限为伍(5)年,自本合伙企业之成立日起计算。

本合伙企业之投资期自首个交割日起算至以下情形中先发生之日为止:(1)首次交割日起满叁(3)年;或(2)认缴出资总额(违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除外)全部使用完毕之日(包括为支付至存续期限届满所需支付的基金费用、支付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投资期内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或对现存的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之目的所做的合理预留);(3)发生普通合伙人终止事件且替任的普通合伙人未能如约产生;(4)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之75%的有限合伙人决定终止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后至存续期届满的期间为管理及退出期(“管理及退出期”),在此期间内,本合伙企业除存续性活动外不得参与任何投资项目。存续性活动指:(1)持有、处置和以其它方式处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和其它资产;(2)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投资期内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3)对现存的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4)支付相关的基金费用;(5)从事其它非投资活动;以及(6)为以上目的而必要的其他活动。

为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管理及退出期可延长一年;或根据本协议约定而相应缩短。

3、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投资领域集中于医疗健康、大消费、智能制造、新能源等。

4、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为(1)联合上市公司进行行业整合;(2)股权投资,通过认购增资或以股权受让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以取得被投资企业相应比例的股权。

5、投资期限与回收期限

基金存续期5年。投资期为3年,管理及退出期为2年,可延期1年。

6、管理和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普通合伙人必须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五(5)名成员组成,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各成员一人一票,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全体成员表决,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票数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除特殊表决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外,合伙人大会作出的其余决议必须经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7、管理费

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由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且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以认缴出资总额为计算基础,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管理及退出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1.7%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管理费每年分二期支付,分别于每半年度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管理及退出期可适当延长,最多延长一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8、对外投资

单笔项目投资额的范围限制在在5000万至3亿元人民币之间,单笔项目投资额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金可通过设立结构化子基金的方式进行杠杆投资,参与结构化子基金的全部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投到设立结构化子基金的单一项目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10%。

9、退出机制

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IPO),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

(2)股权和/或收益权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收益权;

(3)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被投资企业;

(4)回购:被投资企业或其原股东回购由合伙企业拥有的权益;

(5)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6)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以及合伙人会议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10、会计、审计及信息报告制度:

合伙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记账。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一财务年度结束之后,由审计师对本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本合伙企业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结束时起,于每年4月30日前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本合伙企业提交经审计的下列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开始后第一个完整上半年度结束时起,于每年9月30日之前向本合伙企业提交中期投资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投资活动之总结。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开始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结束时起,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本合伙企业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本次拟认购并购基金,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促进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未在基金投委会中委派委员,对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三)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条款、行业发展变化、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上海景兴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认购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审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认购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将充分利用专业的投资团队,拓宽公司投资渠道,为公司增加盈利点,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认购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认购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将充分利用专业的投资团队,拓宽公司投资渠道,为公司增加盈利点,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平、合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7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13:30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及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421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7年11月13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人:吴艳芳,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3320,邮箱:wyf226@126.com。

4、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00元代表提案一。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公告编号:临2017-073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