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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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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9证券简称:贵州茅台公告编号:临2017-02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多功能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李保芳先生、赵书跃先生和独立董事李伯潭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选举罗国庆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罗双全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新的监事会主席将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在改选出的另一位监事就任前,张毅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牧龙、邵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