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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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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2、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注:1、本基金以可转债、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方向,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以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指数为基础构建业绩比较基准,具体为“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主要是鉴于上述指数的公允性和权威性,以及上述指数与本基金投资策略的一致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3月29日至2017年9月30日)

1.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2.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双债C类基金份额自2014年3月29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相关业绩数据自2014年3月31日开始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三季度,受信贷规模持续好于预期以及偏高的资金价格,债券收益率在6月份下行后再次回升至前期高点附近;在8月下旬受持续回落的经济数据以及转宽松的资金价格影响,债券收益率再度走低至近期低点附近。信用债方面,受较高的资金价格影响,信用利差有所走阔。转债市场受益于股票上涨,整体价格有所上行。三季度,双债基金主要侧重于参与利率债市场的交易,通过利率债交易时机的把握提高组合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1.056元,C级份额净值1.055元,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5%,C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3%。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

2、本基金双债C类基金份额自2014年3月29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调整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7号)

《关于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1]187号)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