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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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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3 公司简称:南京医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陶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及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所致。

公司报告期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调整融资渠道,增加银行授信借款规模增长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改变付款方式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融资方式调整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公司报告期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融资方式改变所致。

公司报告期专项应付款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本项目调整至“递延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列报所致。

公司报告期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原“专项应付款”项目调整至本项目列报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按财政部发文要求,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四项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参股企业投资分红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公司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销售结构调整,毛利提升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主要系行业政策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同比增加所致。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物流项目建设投资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外部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司各类融资进展情况

A、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17年 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7,219,662股新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4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事宜,相关进展情况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B、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2016年11月1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6年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4亿元,票面利率3.42%,期限为270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6-09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17年8月13日到期兑付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4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2017年7月2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7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17年第一期发行总额为4亿元,票面利率4.45%,期限为90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3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17年10月25日到期兑付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5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7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17年第二期发行总额为6亿元,票面利率4.4%,期限为60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5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C、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情况

2016年9月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2016年第二期发行总额为3亿元,票面利率3.19%,期限为365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6-07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17年9月6日到期兑付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4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3.2.2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8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相应调整,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4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2.3物流中心建设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土建工程已完成总进度70%,同时,项目已完成(电梯、拣选车、自动化设备等)招标工作。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南京医药福建金山新物流中心正在准备前期报建等相关工作。

3.2.4公司章程的修订

2017年9月20-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关于修订《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5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5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

2017年7月20-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健之康”)持有的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19.9995%股权,受让价格为1,960.07万元;受让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20%股权,受让价格为1,428.42万元;受让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39.84%股权,受让价格为6,191.35万元,上述股权资产受让价格合计为9,579.84万元。本次受让股权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上述三家子公司100%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3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公告》。

2017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健之康在江苏省南京市分别签署《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5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三家子公司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上述三家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公告查询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昀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1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并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陶昀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7人,董事陶昀先生、周建军先生、陈亚军先生、谌聪明先生、陈伟思女士,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季文章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Rajnish Kapur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陈伟思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武滨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季文章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增补董事陈伟思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与湖北平泰医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南京医药孝感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化区域市场网络,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湖北省的药品销售市场覆盖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与湖北平泰医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南京医药孝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南京医药孝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共同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设立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出资4,278.77万元,现金出资1,419.84万元,合计出资5,698.61万元,占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4.9768%;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以医疗设备出资301.39万元,占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0232%。

上述出资涉及资产最终评估值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值为准。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根据最终评估值确定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最终出资金额和股权比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7-06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保理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办理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业务等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7-06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增加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注册发行等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7-06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延续向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用于其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与其向公司借款同期利率保持一致,并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予以计算。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7-06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该笔资金将用于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后期经营发展,且借款利率与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向公司同期借款利率保持一致,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8、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7-06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5、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独立意见

各位股东、投资者: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医疗”)借款之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药湖北向中山医疗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本次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将以同股同权为原则,综合考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南药湖北对外综合融资利率,与同期南药湖北向公司借款利率保持一致。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7年10月27日,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药湖北借款之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该笔资金将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南药湖北后期经营发展,且借款利率与南药湖北向公司同期借款利率保持一致,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仇向洋 季文章 武滨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大健康产业可信赖的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定位要求,顺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政策契机,探索医养融合发展新业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星”)拟与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共同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设立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天星智慧养老公司”)。

●安徽天星以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出资4,278.77万元,现金出资1,419.84万元,合计出资5,698.61万元,占天星智慧养老公司注册资本的94.9768%;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以医疗设备出资301.39万元,占天星智慧养老公司注册资本的5.0232%。上述出资涉及资产最终评估值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值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成为大健康产业可信赖的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定位要求,顺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政策契机,探索医养融合发展新业态,安徽天星拟与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共同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设立天星智慧养老公司,其中安徽天星以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出资4,278.77万元,现金出资1,419.84万元,合计出资5,698.61万元,占天星智慧养老公司注册资本的94.9768%;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以医疗设备出资301.39万元,占天星智慧养老公司注册资本的5.0232%。

2、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涉及的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7)第288号】,以2017年9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徽天星用以作价出资的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278.77万元。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拟出资的设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 C5018号】,以2017年9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用以作价出资的医疗设备评估价值为301.39万元。

上述出资涉及资产最终评估值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值为准。

3、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出资设立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根据最终评估值确定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最终出资金额和股权比例。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1、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秦亚鸣

注册资本:48,394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毒性药品、家交电、食品、日杂、制冷设备、中药材、中药饮片;道路普通货运;医药信息咨询服务;办公用品、文教用品销售;商务服务(除社会调查、中国法律事务咨询外)、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外);仪器仪表、实验室设备、实验仪器、教学仪器、电子设备、医药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天星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6.36%股权,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3.64%股权。

2、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45号

法定代表人:何光远

注册资本:3,566万元

法人类型: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开展中西医临床各科室医疗与护理;开展中西医临床各科室学生实习带教及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开展中西医临床各学科的研究。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安徽省直属的十七家公立医院之一,是全国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前身为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创立于2003年,目前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养老于一体的花园式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承担着全省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的重要任务。医院总占地面积1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达17万㎡,一期建设开放床位为700张。

三、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9号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金:6,000万元

5、经营范围: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养老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护理院、养护员、养老设施开发经营;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信息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策划服务等。(暂定,以工商核定为准)

6、股东出资及股本结构:

(1)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天星以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其中房屋总建筑面积28,024.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302.03平方米)出资4,278.77万元,现金出资1,419.84万元出资,合计出资5,698.61万元,占天星智慧养老公司注册资本的94.9768%。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涉及的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7)第288号】,以2017年9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徽天星用以作价出资的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账面价值为2,808.54万元,评估价值为4,278.77万元,增值1,470.23万元,增值率为52.35%。具体出资资产明细如下:

A:土地使用权情况

土地使用权共1宗,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土地面积为22,302.03平方米,已由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安徽天星前身)领取了合国用(2006)第6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为S07017-1,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年3月29日,评估基准日委评宗地不涉及抵押担保事项。

B:房屋情况

房屋建筑物共9项,均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建筑面积合计28,024.44平方米,均办理了《房地产权证》,委评房屋中有7项建筑面积合计18,906.4平方米的房屋证载权利人为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安徽天星前身),评估基准日时尚未变更。评估基准日时均未涉及抵押担保状况,具体权益情况如下:

(2)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以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医疗设备出资,占股权比例5.0232%。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拟出资的设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 C5018号】,以2017年9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用以作价出资的医疗设备账面价值为291.16万元,评估价值为301.39万元,增值10.23万元,增值率为3.51%。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本次与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共同出资设立天星智慧养老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实现双方资源的进一步整合。

公司探索推动医养结合新业态,借助医院医疗资源优势,强化“医养结合”特色,拟规划打造集活力养老、介助介护、医疗康复、商娱配套、老年用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医养综合体,吸引有医疗需求的老年人群(包括自理类、半护理类、全护理类、日间照料类、术后康复类),并在“互联网+”背景下通过云平台信息化、大数据系统为项目客群提供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智慧化养老服务,打造无缝衔接式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涉及的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7)第288号】;

3、《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拟出资的设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 C5018号】;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

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保理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

●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1、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快经营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和整体资产负债率,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应收账款

2、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即商务合同双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国内保理银行以支付收购款的方式购买某一商务合同项下国内商务合同卖方有权向商务合同买方收取的应收账款债权。国内保理银行与商务合同卖方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商务合同买方,保理商在该业务中承担商务合同买方信用风险。

3、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保理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内

5、保理费用:费用包括融资费及相关业务手续费,参照收购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或计算,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预计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上浮5%。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加速营运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未来两年公司销售规模扩张对整体营运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增加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情况

公司于2015年、2016年两次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融并获得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两次均分别获准发行不超过20亿元超短融。其中2015年4月10日收到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78号),注册有效期为2年,已经到期。2016年2月18日收到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1号),注册有效期也为2年,即将于2018年2月到期。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再次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融,以满足公司销售规模扩张对整体营运资金的需求。

二、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必要性

1、置换成本较高的银行融资:公司增加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灵活运用募集资金,置换成本较高的银行融资,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2、补充主营业务营运资金:随着医药行业持续向好发展,公司聚焦资源发展主营业务,销售规模稳步增长,所需营运资金亦随之增加。公司增加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满足未来两年公司销售规模扩张对整体营运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增加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天,可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置换有息负债。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四、本次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授权事项

公司本次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注册发行等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

五、本次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审批程序

本次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融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湖北”)拟向其少数股东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医疗”)延续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本次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将以同股同权为原则,综合考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南药湖北对外综合融资利率,与同期南药湖北向公司借款利率保持一致,并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予以计算。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二、前次借款使用情况

2016年,南药湖北降低融资成本,整合融资渠道,置换高利率贷款。经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南京医药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南药湖北2016年度向中山医疗累计借款发生额15,363.67万元,2016年末全额偿还完毕。2017年1-9月,南药湖北向中山医疗累计借款发生额9,061.81万元,尚未偿还余额为5,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

公司名称: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11层5号

经营范围:医疗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关联关系

南药湖北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中山医疗为南药湖北少数股东,直接持有南药湖北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中山医疗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贷款人: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药湖北拟与中山医疗签订《借款协议》,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本次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将以同股同权为原则,综合考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南药湖北对外综合融资利率,与同期南药湖北向公司借款利率保持一致,并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予以计算。本次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南药湖北拟向中山医疗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降低南药湖北综合融资成本,且实际借款利率以同股同权为原则,综合考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南药湖北对外综合融资利率,与同期南药湖北向公司借款利率保持一致,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药湖北借款之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该笔资金将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南药湖北后期经营发展,且借款利率与南药湖北向公司同期借款利率保持一致,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资产

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健之康”)9%股权,根据公开挂牌的最终结果,公司将标的股权转让给最终摘牌方,即红石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石国际”)。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 17084号】,公司现将中健之康股权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7年7月20-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9%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中健之康9%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248.54万元。详情请见:ls2017-038《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2017年8月4日至9月14日,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1,248.54万元。最终摘牌方为中健之康控股股东红石国际。

2017年9月20-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9%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将持有的中健之康9%股权转让至红石国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48.54万元。详情请见:ls2017-05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双方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正在办理股权交割和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二、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及结果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 17084号】,中健之康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实现营业收入453,690,586.76元,净利润-5,639,144.04元。公司按照原持股比例承担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所确认的过渡期间损益-507,522.96元。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084号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资产

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让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健之康”)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晓”)、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健桥”)、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天颐”)部分股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分别出具的江苏华晓、南通健桥、淮安天颐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现将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7年7月20-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中健之康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晓19.9995%股权,受让价格为1,960.07万元;南通健桥20%股权,受让价格为1,428.42万元;淮安天颐39.84%股权,受让价格为6,191.35万元。上述股权资产受让价格合计为9,579.84万元。本次受让股权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上述三家子公司100%股权。详情请见:ls2017-037《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公告》。

2017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健之康在江苏省南京市分别签署《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总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详情请见:ls2017-055《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三家子公司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上述三家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及结果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091号,江苏华晓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实现营业收入1,867,226,315.66元,净利润21,696,951.34元。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089号,南通健桥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实现营业收入938,442,630.25元,净利润6,626,991.51元。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090号,淮安天颐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实现营业收入1,807,338,889.32元,净利润8,320,133.89元。

根据公司与中健之康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按照江苏华晓、南通健桥、淮安天颐原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所确认的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过渡期间损益。中健之康享有过渡期间损益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091号

2、《关于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089号

3、《关于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7090号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7-068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1号8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5日

至2017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9月20-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5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7-06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公告已分别于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1号(南京国际健康产业园)8号楼投资与战略规划部。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1号(南京国际健康产业园)8号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文骏、王冠

电话:(025)84555540 84552680

传真(025)84552680

邮编:210012

(三)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