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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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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增加了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1亿元额度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1亿元所致。

3、应付帐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是由于公司子公司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支付了项目工程尾款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是由于上年年度末公司计提的奖金年末尚未发放所致。

5、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拟进行大规模改造装修,已到期租户公司不再续租,使本期租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将已缴房产税进行科目调整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存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上年同期数是由于公司上一报告期收到了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返还的清算款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数为公司对合营企业上海夏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亏损及报告期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0、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出租收入减少所致。

1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收到了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返还的清算款所致。

1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支付的中介费用增加及租用办公用房押金所致。

1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了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部分办公车辆收回处置款所致。

16、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所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购置的办公车辆及办公家俱增加所致。

18、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了对合营企业上海夏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款所致。

1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1亿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3月23日披露《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于2016年4月7日披露《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8月22日披露《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由于公司有重大事项在核实过程中,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3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会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同时加大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力度,预计2017年度累计净利润较2016年度会有重大变化。

公司名称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雷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7-09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 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股东利益需求和分红意愿、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制定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17年审计服务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费用拟定为35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费用拟定为25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项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议案》。

核销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核销公司应付广瀚电子5,175,000.41元应付款项,核销子公司中房上海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应付广瀚电子202,505.84元,总计核销5,377,506.25元应付款项。详见《关于核销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公告(临2017-092)》。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挂帐的应付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挂帐应付款项。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变化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杜建中先生。委员:董事长朱雷先生、独立董事高登立先生。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高登立先生。委员:董事长朱雷先生、独立董事谢荣兴先生。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93)》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7-09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 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认为:

(1)董事会编制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议案》;

核销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核销公司应付广瀚电子5,175,000.41元应付款项,核销子公司中房上海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应付广瀚电子202,505.84元,总计核销5,377,506.25元应付款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挂帐应付款项核销的审议程序合法,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后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核销。

本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7-092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

及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付账款的情况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销,并对长期挂帐应付款项进行核销。

公司本次核销对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15,387,446.05元,损益调整为-15,387,446.05元,投资余额为零。本次核销的长期挂帐应付款项为截至2017年9月末应付广瀚电子5,175,000.41元以及子公司上海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应付广瀚电子202,505.84元,总计5,377,506.25元应付款项。该两笔应付款项帐龄均为十年以上,款项性质为往来款。

广瀚电子成立于1999年,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60万美元,主要生产激光打印机、数字式扫描仪、通讯产品零部件,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2000年11月通过资产置换进入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参股33%股权。多年来广瀚电子因股东方之间矛盾及产品市场萎缩等多因素导致经营连年亏损,公司已对其投资减记为零。

因广瀚电子拖欠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代建厂房的工程款、利息及违约金合计1,160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履行;另外,广瀚电子被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分别起诉并经强制执行,仍有4,023万元未能履行。广瀚电子已严重资不抵债。吴江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向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广瀚电子进行破产清算。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28日裁定受理对广瀚电子的破产申请,并委托破产管理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2015年6月25日吴江区人民法院下达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15年7月22日,吴江区人民法定下达裁定,终结广瀚电子破产程序。

二、核销理由

广瀚电子已被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其破产清算程序,且因其多年未进行工商年检,已被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销。

法院已裁定终结广瀚电子破产程序,广瀚电子的主体资格已不存在。同时两笔应付款项均形成于十几年前,且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及相关人员从未到公司索要欠款,也从未通过任何形式与任何方式向公司主张过债权。该两笔款项已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该公司已不具有主体资格向法院起诉向公司追讨欠款。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对核销应付款项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对该两笔长期挂帐进行核销,不会有大的法律风险,可予以核销。

二、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核销应付广瀚电子5,377,506.25元应付款项,将增加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377,506.25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7 年10 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广瀚电子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议案》。 因增加2017年度的利润未超过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50%,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挂帐的应付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挂帐应付款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挂帐应付款项核销的审议程序合法、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后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核销。

特此公告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0 证券简称:中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3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3日

至2017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0日9: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洪洁

电话:010-82608847

传真:010-82611808

邮箱:guohongjie@credholding.com

(二)参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90 公司简称:中房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