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韩孝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921,552股中,包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640,531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1-9月)房地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在建或在售的主要项目及剩余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注:①西北旺新村项目中,A3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和办公,根据相关规划文件调整地上建筑面积为约19.1万平方米,该地块总可售面积尚未确定故仍暂不计入上表。②2017年5月,公司将冠城大通华郡项目开发公司广西冠城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刘君辉,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西鸿泰股权。③除上述主要项目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还持有常熟市2017B-001地块项目开发公司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④2017年1-9月,公司开发项目为上述在建项目,开复工面积总计约69.14万平方米, 无新开工及实现竣工项目。2017年1-9月,公司新增上述常熟2017B-004和2017A-003地块,土地面积合计约11.26万平方米。⑤2017年1-9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总收入0.5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3%,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的10%。公司房地产出租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其2017年1-9月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加权平均出租率68%,本报告期租金收入约0.40亿元。

2、其他重要事项进展公告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加快锂电池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锂电池Pack自动生产线、电芯生产线已安装调试完成,正在进行试投产。

(2)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行的“15冠城债”于2017年8月28日支付完成自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期间的利息。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3)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2017年6月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中期票据尚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批准。

(4)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如下:①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其他员工,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持有公司股票29,640,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④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符克红、郑军宏、沈子敬、张卫男、王鲁宁、王桂艳、王建学因离职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人,上述持有人处分权利未引起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变动。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⑤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如下:①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其他员工,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信盈时冠城大通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38,122,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④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郑军宏、谢莉莉、黄小兰、王桂艳因离职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人,上述持有人处分权利未引起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变动。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⑤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

(5)公司其他重大事项进展详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披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本报告期房地产项目结算周期及结算项目的区域不同,以及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所持有的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3839%股权转让收益的综合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由此本年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出现较大幅度增加。

公司名称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孝煌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4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薛黎曦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董事薛黎曦因公务出差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授信,期限2年,同时以公司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亿股股份中的2.35亿股作为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5亿元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公司苏州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宏翔持有该公司25%股权)拟向中国银行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期限3年,由各方股东或其关联方按照股比提供相应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亿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为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5亿元担保的议案》。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4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5亿元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苏州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翔”)的联营公司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宏翔持有该公司25%股权,以下简称“常熟志诚”)拟向中国银行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期限3年,由各方股东或其关联方按照股比提供相应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亿元的担保。

二、常熟志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常熟市通港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杰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熟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苏州宏翔的联营公司,苏州宏翔持有该公司25%股权。

三、常熟志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常熟志诚提供担保开始时间以相关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3年。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对联营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考虑到该公司的融资需求、资信和经营状况,担保风险较为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5亿元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286.5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2%,均为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大通公告编号:2017-04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1月8-9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8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