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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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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项目拓展与建设

(1)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7年7月取得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核准批复,9月取得上饶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

(2)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于2017年7月取得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核准批复。为推进项目建设,瑞安市海滨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具体见于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4)。

(3)2017年7月,公司成功中标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预留二期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具体见于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4)2017年8月,公司与玉环市人民政府签订《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项目100吨/日,污泥处理项目100吨/日。具体见于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5)2017年9月,公司与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政府签订《樟树市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投资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的樟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见于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随后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公司在江西樟树市设立了“樟树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具体见于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8)。

2、其他

(1)2017年8月和9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45亿元(含8.45亿元)。具体见于8月26日和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7年9月,公司、温州市瓯海伟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与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签署《补充协议书》,约定东庄项目政府投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部分委托瓯海公司管理的运行期限为25年,自2001年6月14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并统一和调增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垃圾处理服务费。补充协议自2016年6月14日开始执行。

(3)公司于2017年9月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工业区中汇路81号B2幢;法定代表人,项鹏宇;注册资本,50万元;营业期限,2017年9月7日至2047年9月4日;经营范围,环境科学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上门服务,货运,普通货运,生产、销售,环保保护专用设备,非危险、监控、易制毒的化工原料销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经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大幅增加,增幅为40%到60%。主要原因为本期龙湾公司正式运营和确认设备公司销售成套设备收入等所致。

公司名称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项光明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63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北京朝阳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简称“中环智慧”,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中环智慧拟由公司与李哲等其他若干股东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其中公司拟出资7,600万元,持股比例为76%。中环智慧设立后,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致力于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投资运营及智能环卫业务。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并以不超过10,000万元投资中环智慧,并授权管理层与有关合作方签署相关合作合资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方持股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办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分期投入注册资金。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出资比例和方式:公司持股比例为76%,合作投资方持股比例为24%,均以货币出资。

4、董事会及管理层:合资各方依法协商确定。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6、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转运,垃圾无害处理;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环智慧设立后,有利于公司积累垃圾清运、智能环卫相关技术和经验,拓展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投资和运营,为城市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智能环卫服务,与公司现有垃圾处理业务有很好的协同作用,符合公司固废处理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为社会提供更多领域的环保服务,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此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中环智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于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话语权。同时,基于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中环智慧设立后能否高效、顺利运营并达成预期计划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子公司的运营及管理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62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并对玉环嘉伟增资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包括扩建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新建日处理100吨污泥处理工程,以及新建日处理100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投资金额和增资标的: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6,000万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公司控股公司玉环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嘉伟”)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工作,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适时以货币方式对玉环嘉伟进行增资,最终注册资本不超过12,000万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6日与玉环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框架协议》,就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事宜达成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玉环市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2015年6月15日,公司设立控股公司玉环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嘉伟”)。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同意授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签署扩建项目的后续合作协议。批准不超过12,000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同意由玉环嘉伟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玉环嘉伟的经营范围,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货币方式适时对玉环嘉伟进行增资,最终注册资本不超过12,000万元。项目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由玉环嘉伟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并授权管理层签署后续融资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新建日处理100吨污泥处理工程,以及新建日处理100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总金额约人民币26,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投资于本项目。玉环嘉伟作为直接投资方负责扩建项目建设,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运营与维护。

2、对玉环嘉伟增资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货币方式适时对玉环嘉伟进行增资,最终注册资本不超过12,000万元。玉环嘉伟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目前注册资本1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出资设立,增资前后,玉环嘉伟均为公司100%控股公司。玉环嘉伟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技术研发,污泥处理服务;住所:玉环县玉城街道西滩村小滩;法定代表人:项鹏宇;营业期限:2015年6月15日至2035年6月14日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玉环嘉伟总资产为14,979,096.02元,净资产为918,254.22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73,297.79元;【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玉环嘉伟总资产为14,901,611.54元,净资产为901,611.54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6,642.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规模,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6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建设、运营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包括扩建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新建日处理100吨污泥处理工程,以及新建日处理100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投资总金额约人民币26,000万元,建设期12个月,特许经营权经营期为30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并对玉环嘉伟增资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北京朝阳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